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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作明
近年来,江西省大余县把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及困难群体就业摆在突出位置,通过积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再就业优惠政策,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截至去年底,大余县共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328万元,累计为512名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70万元,带动1536人实现了就业,大大缓解了全县的再就业压力。为了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及时回收,实现良性循环,大余县建全机制,规范运作,明确责任,措施有力,使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100%。
领导重视 强化监督检查
为了确保小额贷款回收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大余县健全规章制度,配备专人负责,制定了有关的考察、评估、审批、放贷和回收的管理制度和运行程序,为确保回收工作的正常运行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该县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月通报制度,由县人民银行、劳动保障、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督促检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筹集、小额贷款发放和回收工作,并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解决。另外,该县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利用新闻媒体,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像、报纸有字,并设立专门窗口由专人负责政策咨询和业务受理,把小额担保贷款回收工作作为重点之一进行宣传,使广大借款人明确小额担保贷款及时回收的重要意义,提高他们建立良好信用的自觉性。
细致服务 优化收贷环境
对于每一笔小额贷款的发放,大余县都建立了完善的跟踪服务方式,详细登记了资金数额、使用情况、贷款单位或个人的有关情况。根据这些详细资料掌握所发放资金的现状,及时通知还贷者还贷日期,避免贷款逾期所产生的费用负担。大余县积极主动做好细致服务,确保资金有效回笼。
小额贷款资金通常只发放两年,金额在2万元-5万元之间,根据创业者择业和资金用途的不同,其资金的回收情况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劳动保障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准确掌握情况,协助他们制定还贷计划,加强对借款户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的监控和偿还情况分析,对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制定措施及时予以化解。在小额贷款发放期间,借款人由于种种原因难免出现意外,个别贷款者也容易产生逃贷的想法,这就需要劳动保障部门多做工作,不徇私情,追究担保人的经济责任,避免不良贷款的发生,从而保证放贷银行的正常发放工作。
规范运作 确保回收到位
为了保证贷款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及时回收,大余县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制定了贷款发放、回收制度和服务准则,从制度上保证了小额贷款工作的发放和回收资金安全运行。同时建立了反担保机制,以机关公务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为主,增强了担保人的责任感。
在贷款到期回收上,大余县建立了良好的贷后跟踪管理服务机制,确保贷款及时足额回收。一是贷后管理。担保机构和经办行共同加强对借款人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到贷款回收之日止的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情况的管理;二是跟踪服务。对借款人获得小额担保借款后的项目运作情况,建立定期走访和联系制度,对遇到或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以提高就业再就业经营项目的成功率;三是风险预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通过贷后检查,对所调查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项目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尽早识别和确定项目的风险类别,做到防患于未然。到2007年底,大余县累计到期小额担保贷款426万元,回收426万元,回收率达到100%。小额担保贷款的高回收率不但增强了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的工作信心,也激发了经办行对借贷工作的极大热情,对促进小额担保贷款步入良性循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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