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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9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008-09-03

  记者从劳动部门获悉,2008年1—7月份,青岛全市城乡就业200829人,农村转移就业91030人,全市持续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收到成效。

  近年来,青岛市始终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通过完善政策,强化服务,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充分发挥外来从业人员职业介绍中心作用的同时,在各区(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设立了农民工求职窗口,在各镇(街道)设立了专门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的工作机构,形成了“市区专业化、区(市)一体化、镇(街道)精细化”的农民工求职服务网络。

  同时,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农民工求职择业实行全程免费服务,受到了农民工的普遍欢迎。目前,除了持《再就业优惠证》才能享受的政策外,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在就业机会和岗位政策上享受同等待遇。

  目前,青岛五市三区128个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立了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初步形成了市、区、镇、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农民工凭身份证就可以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样的免费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等。

 

稿件来源: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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