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就业服务
 
 
广东省江门市实施“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 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008-08-26

  今年来,江门市全面启动“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建立党委政府扶持服务体系,大力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目前,全市已组织1050条村委和1296家企业签定了劳务合作协议书,17258名农村劳动力参加了免费培训,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12757人。

  一是建立政策支持体系。把农民就业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建立了扶持农民转移就业的十大扶持政策:1.对转移就业的农民,免费发放《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2.农民可免费参加职业培训,并享受一次性财政培训、鉴定补贴。3.农民参加高技能培训并获技师、高级技师证的,可享受一次性高技能培训补贴。4.农民参加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免收考核发证费。5.农民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期间由财政给予伙食、交通补助。6.农民贫困家庭子女参加技工教育智力扶贫,一律免收学费、实习费。7.村委会组织发动农业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按每成功就业1人,由财政给予100元推荐就业服务补助。8.对村委会指定的就业联络员,按工作绩效给予津贴和重点奖励。9.企业招用农民,并组织上岗前培训,由财政按每人给予一次性100元岗位培训补贴。10.企业招用农民并组织培训,所需经费可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5%的比例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二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实现100%建立乡镇(街道)、社区(居委)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同时加快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实现了88个街道(镇)、117个社区联网,为农民就地就近查询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是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农民职业培训体系。依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设立农民定点培训基地。全市目前已建立农民转移就业培训机构199个。

 

稿件来源: 江门市劳动保障局

 
·相关文章
[广东]佛山职业技能比赛优秀者有望晋升高级工08-25
[广东]茂名中山共建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基地08-22
[广东]佛山全民医保时代10月到来08-20
[广东]广州医保首次重大改革08-22


 
[ 关闭窗口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