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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青川县灾后劳务输出的调查与思考
2008-08-25

  (何文容 陈秀军 赵万福)

  劳务输出是后发展地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由之路和现实选择。特别是"5.12"地震灾区要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的进程,解决灾区城乡劳动力就业是最主要的抓手之一,为了全面了解全县劳务工作现状,更准确地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开展好我县劳务输出工作,让受灾群众早日走出帐篷、走向生产、走上工作岗位,重建美好家园。笔者对青川劳务输出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青川县劳务输出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劳务输出现状

  青川地处川、甘、陕三省结合部,具有"八山一水一分地"的地貌特征,属革命老区、贫困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全县幅员面积3216平方公里,总人口25万人,农村人口20.9万人,占总人口的83.6%;其中农村劳动力10.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8.3%。近几年来,青川各级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劳务输出工作,2007年,全县农村劳务经济从业人员5.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0%,实现劳务收入2.646亿元,人均劳务收入占当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8.1%,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首要渠道。

  "5.12"特大地震灾害导致全县25万人受灾,12万群众失去生产生活资料,大批城乡劳动者"无家可归、无地可种、无业可就"。为了帮助群众早日走出帐篷、走向岗位、实现就业。县委、县政府及时开展专项就业援助行动,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成立的两个工作组分赴各乡镇召开现场招聘会40余场次,累计发放各企业招聘资料10000余份。截止目前,全县共输出转移农村劳动力52147人,更有大量劳动力已达成意向性就业协议,可以及时输出。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开展的劳务输出工作,由于受到企业、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引导组织等方面的影响,导致部分劳动者外出务工积极性削弱,严重制约着我县劳务输出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就调查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几种不良现象和问题。一是部分人员不愿输出。据调查,地震灾后有外出务工意向的有3.7万人,仅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6.6%,除去目前已外出的劳动力,占滞留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54%,其中85%都是30岁以下的青年;30岁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大多都不愿外出务工。二是输出方式单一。外出务工主要靠"血缘、人缘、地缘"关系,以家庭成员带领,亲朋好友介绍,本地外出人员的示范等方式为主。近年来,政府部门组织了多次劳务输出招聘会和一些包介绍工作、包"就业"的培训班,但对农民外出找工作的影响力不大。农民普遍还是认为靠"人缘"帮带输出可靠。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在整个输出大军中所占的比例不大。三是廉价输出。外出人员从事的工种多数是重体力的,在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很少,从业的企业都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从事的工种多是重体力活,收入都较低。四是工薪宣传浮高。部分企业发布的用工信息中对工薪宣传浮高,与实际薪酬存在巨大差异,导致已输出的务工人员极为不满。他们回乡后,通过血缘、亲缘、人缘等途径传播这些信息,导致当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积极性遭到严重削弱。五是农闲输出。农民工外出人员具有"候鸟型"的特点,绝大多数仍然保留或耕种责任田,有60%左右外出劳务者是农忙在家,农闲外出打工,40%左右的人员长期在外务工。有90%以上外出劳务人员过春节都回家,特别是30岁以上的人员,这种现象更为突出。一些青年农民的外出务工也是"打游击"式的,把外出务工当作"观光旅游"。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务输出网络尚不健全,劳动力市场建设滞后。目前全县的劳务输出网络尚不健全,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从供求信息看,农村劳动力的分析状况、就业状况、素质状况以及流动状况等,尚未全面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库也尚在初步建立阶段;从需求信息看,对何地需要劳动力,需要多少,需要什么专业工种等问题没能及时地掌握,对农村劳动力没有进行系统的规划,没有制定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措施,外出务工人员多是自发性或者是无序性的流动。这种自发性和人缘带动型的输出,分布零散,影响范围小,不利于管理,发展后劲不足,造成了劳动力就业体系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从信息传递看,全县劳务信息传递方法原始,手段落后,一般要经过用人单位发布信息?信息反馈?找输出单位?组织输送等多个环节,过程较长;从服务效果看,县、乡、村劳务市场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都是有硬件无软件,甚至有的连硬件条件都不具备;特别是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滞后,不能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及时、准确的用工信息,导致农村劳动力盲目流动,使大批外出的劳动力徒劳往返,劳民伤财。市场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资金短缺,投入的资金极为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劳务输出工作的开展。  

  2、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及技能亟待提高。据统计,输出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初中以下(含初中)文化程度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83.1%;高中(含中专、中技)文化程度劳动力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15.3%;大专(含高职)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仅有占劳动力总数的1.6%。目前全县农村劳动力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很显然,这些劳动力远远达不到用工单位的招聘条件,这是劳务输出工作中最大的"瓶颈"问题。

  3、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得不到妥善解决。一是责任田地的处置问题。根据外出务工农民的反映,外出务工后,承包土地就变成了他们的"鸡肋"??"耕之无力,弃之可惜"。由于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承包土地得不到妥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牵扯了外出务工人员的精力,造成了一些外出务工者的承包土地种植粗放,甚至撂荒。二是赡养的问题。根据目前的状况,大部分农村劳动力都上有老,下有小,如果不外出务工,单是承包地上的农活,一年有大量的时间就白白浪费,同时影响了家庭的经济收入;而一旦外出务工,家中老人和小孩问题又令人牵肠挂肚,有的外出务工者三天两头往家里跑,最终是得不偿失。三是灾后安置问题。灾后青川县适宜居住的地方屈指可数,有一部分农民无法返回原居住地居住,目前仍寄居在外地,还在等待政府的安置,从而导致了这部分人员处于等、望、靠状态,外出务工积极性不强。

  4、部分农民对劳务输出的认识不足。一是认为低人一等,把劳务输出看作是干苦力,认为从事保姆、保洁、勤杂等工种是伺候人。二是有担心情绪。由于劳务输出缺乏较为完整的法律保障,存在着"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的传统观念,认为外出就业风险大。三是存在"饱食即安"的思想。农村的少数劳动力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在他们心目中的生活就是"日求三餐,夜求一宿","餐餐有酒喝,天天有麻(麻将)搓",没有充分把自身的劳动力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宁可苦熬,不愿苦干,以吃饱喝足睡够为标准。

  5、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的得不到保护。一是个别用工单位不能给就业者创造宽松的环境,对农民工采取歧视性、限制性就业政策,特别是对女工的限制性条件较多,严重挫伤了农民外出就业积极性。二是进城务工农民很难享受到同城待遇。近年来农民工在同城待遇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如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等,但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之间的政策待遇差距目前仍然比较明显。如城市低保政策、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等。三是异地安置政策不合理。现行的异地安置政策主要是"投亲靠友式"和购房落户制,尽管受安置人员与安置地家庭有一定的亲缘或血缘关系,但是"免费安置"则可能给安置家庭带来许多遗留问题。而购房落户需大量资金,普通务工者是无能力购房的,所以目前务工者在异地落户为数不多。

  二、推进劳务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与建议

  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后发展地区做大做强劳务输出产业大有可为。为此,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劳务输出基地化、规模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劳务输出从传统输出向产业输出转变、从自发输出向政府组织输出转变、从盲目分散输出向集团市场运作输出转变、从体力型输出向智力型输出转变,使劳务输出向产业化迈进、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方向健康发展。

  (一)健全组织网络体系,把劳务输出作为重要产业来抓。要充分认识培养发展劳务经济的重要性,把劳务输出作为一大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制度,做到思想认识、组织工作、配套政策、经费投入、检查落实"五到位"。健全县、乡、村、组四级劳务输出组织网络,分派专人抓好此项工作,主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以加强对劳务输出工作的宏观调控与具体指导。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劳务输出新机制,在乡镇级设立农村劳务输出中介机构,在村级建立劳务输出代办点,配备劳务输出信息员,建立一支以农村劳务输出为主的经纪人队伍。把劳务输出任务量化分解到部门到乡镇到村,使劳务输出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通过密切配合,上下努力,齐抓共管,实现输出组织化、有序化、规模化、产业化。

  (二)优化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和劳务输出信息网络。一是加快县、乡(镇)劳动力市场建设。实现就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务输出、跟踪管理服务一体化,真正把劳动力市场建设成为集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鉴定、社会保障服务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调运作的就业服务体系。二是尽快建立与劳务输出集中地政府间的联系。与广东、浙江、山西、新疆、北京、上海等地区有关市、县之间建立长期的劳务供求关系,提高劳务输出的效率和效益。

  (三)完善职业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劳务人员的整体素质。要以素质培训促进劳动力的转移,确立"市场导向培训,培训促进输出"的指导思想,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职业技能和综合培训作为劳务输出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引导农民从"洗脚上田"向"洗脑进城"的转变。一是做好订单培训,把素质培训和劳务输出结合起来,做到定向培训、定向输出。二是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加强现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现有职业教育功能作用,利用技校、职校、培训实体等培训机构,整合农村教育资源,统一配置使用。三是注重对农民工心理素养、心理承受能力的培训。使他们懂得,处于劣势的传统的农村文明与处于强势的现代城市文明之间的冲突是必然的,进而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责任感,转变择业观念,尽早完成从一个农民向一个合格的城市务工者的角色转换。

  (四)完善就近输出体系,为农民工就地就近劳务创收提供平台。在当地安排一些就业岗位,为当地一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提供就业的场所和平台。通过推出一批农田水利基础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招商引资办厂上项目,安排一批就业岗位,实行就地就近开展劳务创收。使部分不愿"背井离乡"的农民通过就地就近务工增加收入,解决因大量农民工跨市、跨省、跨国外流而造成当地用工紧缺的不良现象,推进当地经济发展。

  (五)建立政策制度体系,创造良好的劳务输出环境。为了引导和鼓励更多农民外出务工,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或完善外出务工合作管理暂行办法或条例,制定外出务工合作的优惠政策,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创业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政策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应该在就业、社保、医保、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国名待遇"。一是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制定促进城乡就业的规划,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打破城乡就业二元化格局,取消地域、身份、户籍、行业等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限制性政策,实行户籍一体化,给农民自由迁徙权,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使其真正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二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劳动保障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对在城乡各类企业就业的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实行用工备案登记。三是对农民工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让农民工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四是发达地区政府应该给辖区内大中型企业下达安置灾区农民就业的目标任务,并确保工资待遇,从而帮助灾区务工者早日重建美好家园。五是建立外出务工和返乡创业双向流动机制。一方面要让外出务工人员"出得去、稳得住、有收入",另一方面又让他们"回得来、创得业、干得好",真正实现"输出人员,引回人才;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的双赢目标。在税费、资金信贷、场地安排等方面,制定鼓励支持外出务工者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方法,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通过推出一批农田水利基础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开辟"返乡创业园区"等形式,鼓励返乡创业人员承包、建设和开发等。建立创业服务"联动机制",做到手续从简、收费从低、办事从快、服务从优。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作为对外招商引资的纽带和桥梁,引进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六)建立法律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好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从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出发,及时把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范围,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重点解决好维护务工权益时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受理劳动合同纠纷,严肃查处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务工工资,建立务工工资支付的监控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任意克扣务工人员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在解除务工劳动合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在维护好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对务工人员的全程管理,使他们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务工,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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