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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小额贷款成为下岗失业人员脱困致富的“加速器”
2008-08-21

  我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六年多来,在银行、财政和劳动保障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发展完善,对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改变社会就业理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数据显示,自2002年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开办至今,各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累计发放额达175亿元,近三年来每年的发放额都超过40亿元。截至今年5月末,小额担保贷款余额达78.9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累计安排贴息资金19.37亿元。

  实践证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扩大就业的现实需要,是中国特色积极就业政策的组成部分和改善民生、增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宏观政策手段。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的支持和帮扶,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创业能手和致富带头人,直接和间接带动了相当一部分弱势就业群体成功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有力地促进了国家扩大就业调控目标的实现。

  不过,在推进过程中,由于单笔贷款数额小、期限短、利率不可上浮,且贷款风险大,一些商业银行的积极性略显不足。金融机构缺少做好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内在激励,影响了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推动创业促就业目标的顺利实现。这种制度的政策性与银行的商业性之间的矛盾,让政策实施与设计出发点在一定程度上有所背离。

  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并让小额担保贷款真正成为下岗失业人员脱困致富的“加速器”和培养各类人才的“孵化器”,成为更好地支持扩大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显得至关重要。

  这就需要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如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充分发挥金融、财政和劳动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部门间政策有机联动和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

  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日前出台的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就是对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新政策中提高了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这对于一些商业银行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体现出政策性与商业性的有效结合,得到了商业银行的欢迎。

  新政策为小额担保贷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指明了方向。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今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应进一步通过财政提供贴息和担保支持,撬动金融机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劳动保障平台的信息资源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培训的有机联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创业促就业,既要发挥银行信贷的积极作用,也要在不断改善就业环境的基础上发挥好创业资本、私募基金等多方面资金的合力。

 

稿件来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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