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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将允许本科以上毕业生“先落户后择业”
2008-08-20

  为加大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引进力度,石家庄将推出系列优惠政策,特别是将采取允许本科以上毕业生“先落户后择业”等办法,方便大学毕业生安心择业。

  石家庄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石家庄将采取灵活的户籍管理办法,无论是石家庄本地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还是外地本科以上毕业生,均可采取“先落户后择业”的办法。也就是说,这些高校毕业生可先在石家庄及其市属各县(市区)落户,其户口落入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上;择业后,其户口可从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迁出,落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亲属朋友家。对已在石家庄找到工作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其户口可随迁,也可留在生源地。用人单位将为引进的非石家庄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居住和生活条件。

  从今年开始,石家庄计划每年引进5000名以上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为此,石家庄还实行了人事代理无偿服务机制,采取“先接收后就业”的办法,方便毕业生求职和就业。(记者杨守勇)

 

稿件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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