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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可获不同形式的补贴
2008-08-18

  记者从青岛市政府获悉,从今年起,青岛市将对来自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就业给予不同形式的补贴,以帮助这些学生顺利找到工作。

  根据这一规定,青岛市对认定的省外普通高校青岛市生源应届特困生,毕业后由青岛市财政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对认定的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青岛籍生源特困毕业生,毕业前也由青岛市财政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此外,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特困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按上年度青岛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成功介绍特困生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每推荐成功1人由当地政府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记者 邓卫华)

 

稿件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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