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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灾区来泉务工人员享“一站式”就业服务
2008-08-18

  (记者王晓)泉州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开设“绿色通道”,为灾区来泉务工人员免费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一站式”综合性就业服务。市劳动保障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地震灾区来泉务工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以来,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为灾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援助,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已累计组织20多家企业,在四川彭州市4个对口支援镇举办了5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5000多个,近千名灾区群众与我市企业达成了用工协议,并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已陆续抵达泉州就业。

  该市劳动部门要求,各地要加强对企业的招工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对劳动条件、劳动内容、工资报酬、福利待遇、职业危害等告知的法定义务,确保企业招用的灾区人员100%%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为灾区来泉务工人员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企业应组织所招用的全部灾区来泉务工人员参加必要的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其就业能力,尽快适应就业岗位。各地要组织职业培训机构积极为灾区来泉务工人员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服务,并及时兑现相关补助。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灾区来泉务工人员要采取实名制,进行跟踪服务,并引导、督促企业落实招工承诺条款,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灾区来泉务工人员如对企业和岗位不适应,需调换岗位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优先为其介绍就业,只要不挑不拣的,均要在5个工作日内推荐其就业。

  据悉,各县(市、区)近期将对辖区内涉及灾区人员的企业招、用工行为进行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对于涉及灾区来泉务工人员的劳资纠纷案件,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优先处理。

 

稿件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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