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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灾区来汉就业享受优待政策
2008-08-14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宣布:灾区来汉就业的群众将享受带薪培训、无试用期、社保补贴三大优待政策。

  湖北省将就业援助工程列入对口援助四川汉源的“五大工程”之一。7月底,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四川雅安举办3场现场招聘会,共有144家鄂企提供5000多个优质岗位。8月9日,首批赴安徽省的1029名四川受灾群众抵达。为了让这些灾区群众在湖北安心就业,省劳动厅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汶川灾后恢复重建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需要进行岗前培训的灾区劳动者,实行带薪培训。用人单位要立即与灾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不实行试用期。预支不少于200元的工资作为生活费,并依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待遇。招用灾区劳动者的各类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的灾区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由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负责落实。

 

稿件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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