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市委组织部等9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三支一扶”(三支:支农、支教、支医,一扶:扶贫)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
今年是首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第一年。为了引导更多的优秀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建功立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报考淄博市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加8分;参加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6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计划涉及的区县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划出一定比例的职位,定向招聘本区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或者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经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可免笔试。“三支一扶”
未涉及的区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优先聘用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连续两年考核合格,本人愿意且具备高校毕业生到淄博市农村任职选聘条件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经组织推荐可优先作为选聘对象。原签订2年服务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因原服务单位需要,办理有关手续后,服务期可延长1年。“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被区县级乡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试用期间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的工资待遇。符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加“三支一扶”前已考取研究生且保留入学资格的,服务期满后恢复学籍入学;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市属院校研究生的,在初试总分中增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的大学生两年内自主创业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规定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
据悉,为了引导更多优秀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安心在农村工作,淄博市将组织实施全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每年组织招聘部分高校毕业生到淄博市农村(社区)工作,争取5年内基本实现全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崔葳
尹悦 赵晓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