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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37个乡镇达到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创建标准
2008-07-28

  近日,江苏省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了全省2007年度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达标名单,扬州市37个乡镇榜上有名。

  去年以来,全市各县(市、区)根据省《关于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村工作的通知》(苏劳协办[2007]19号)和市有关文件要求,以促进农村适龄富余劳动力充分转移为目标,以提升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功能为基础,以农村贫困户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被征地农民、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帮扶对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优化就业服务,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乡镇自愿申报、市县(市、区)审核推荐、省级抽查评估验收,媒体公示,扬州市共有37个乡镇达到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创建标准。

 

稿件来源: 扬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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