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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85名大学生
2008-07-18

  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事厅日前发出通告,决定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录85名优秀人才,依托公安、政法院校对其进行定向培养。

  通告规定,报考人员上大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应为陕西省,被录取人员将到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院校学习,到相关院校报到时要与录取院校、陕西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学习期满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并到定向单位工作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据了解,此次招录的岗位主要为各县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还有巡警支队、监狱等单位。报考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及2006年和2007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上大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应为陕西省。

  此次招录将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18日-24日,考试时间为8月30日和31日。(记者孙铁翔)

 

稿件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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