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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取得初步成效
2008-06-27

  今年来,南安市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积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免费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服务,拓宽就业门路,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创业。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引导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劳动者素质质的提升。今年来,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1500人。每月继续定期举办招聘会,6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7万个,参加求职应聘6850人,当场达成就业意向3280人。认真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发放下岗人员《再就业优惠证》162本,全市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76人,实现再就业162人。落实小额担保贷款7人35万元,鼓励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李聪民 颜国泰)

 

稿件来源: 南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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