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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出台毕业生就业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有补贴
2008-06-26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到基层工作的都可以享受政府给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昨天记者了解到,由杭州市人事局、财政局等七家单位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实训补贴帮你创业

  据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人事、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将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人才招聘、项目交流等服务,并对符合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资助。

  积极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在杭高校毕业生和外地高校未实现就业的杭州户籍毕业生参加实训的,均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实训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为其提供3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鼓励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今年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的招聘工作。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和社区工作期间,其人事档案可由所在区、县(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户口可挂靠在所在区、县(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

  杭州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其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留在原籍或迁往就业地。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继续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普通高校本科及专科(含高职,下同)毕业生,在杭州市区(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滨江区下同)落实就业单位的,予以办理落户手续。由派出所直接办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时间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同意落户证明、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进杭落户的,凭《杭州市毕业生就业调整审核表》和原迁出地派出所改签地址后的户口迁移证等材料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有扶持

  对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通过发放就业一卡通、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等措施,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对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的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的社保补贴,具体操作办法按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有关补贴问题的通知》。(作者:陆春)

 

稿件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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