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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促进城乡公平就业的环境
2008-06-24

  □ 周晖

  《就业促进法》明确提出,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有关部门要做的就是开展多项公共就业服务,创造城乡公平就业的环境。无疑,这一环境的营造是一项长期、系统、复杂的工程。北京市推进“村村通”工程、职业指导师走进田间地头,正是北京市促进城乡公平就业的具体表现。

  就业信息的畅通,是实现农民享有平等就业权利的基本条件,延伸到村子的劳动保障服务站,给农民带来大量就业信息,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找工作更容易了,尤其那些在城市里蹲过马路劳务市场的农村就业人员,可能感触更深。至今仍在城市存在的马路劳务市场,是进城农民自发聚集起来的劳务中心,农民不用缴纳中介费,不用登记任何信息,只要和用工者谈妥,就能马上工作。因此,这些自发劳务市场备受进城农民欢迎。但因混乱,无序,它也成为城管的清理对象。打游击,风吹日晒,才能获得一些就业机会,与现在家门口就可看到就业信息,前后反差,让我们看到城乡公平就业正在小步向前迈进。

  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则是推进公平就业过程中最易为人忽视的关键因素。众所周知,技能单一、知识水平低是农民就业的有形门槛,为此,很多地方延伸技能培训到农村,手把手教给农民技术。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在相当一部分人心中还有一道就业的无形门槛:压根儿不愿意工作。因为他们被征地时拿到一笔数额不小的补偿款,觉得衣食无忧了,加之传统小富即安的思想作祟,无法适应严格的上班作息。促进这部分人群就业,要促使其从思想上摆正对就业的看法。转变就业观念。而这,则需要我们耐心细致的劝导、说服。与技能培训、网络信息服务进农村等工作相比,调动起他们主观上想就业的积极性,是推进城乡公平就业的源头。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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