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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劳动保障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支持抗震救灾工作
2008-06-23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等地发生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获悉灾情后,南安市劳动保障局及时拟定工作方案,为在南安市川籍员工提供及时的帮助。

  (一)及时组织慰问。南安市与四川、重庆、云南、甘肃等省(市)建立了长期劳务协作关系。地震发生后,通过各种方式与四川德阳、广汉,重庆忠县,甘肃平凉、庄浪等县市劳动保障部门、扶贫办公室等劳务协作单位及时取得联系,询问对方人员伤亡、财产受损情况,发出慰问信表示慰问,并在他们协助下尽量了解在南安市务工的四川籍人员家庭受灾情况。发动党员干部职工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灾区人民捐款合计17850元。

  (二)进行调查摸底。组织人员深入各企业开展调查摸底,了解在南安务工的川籍员工情况,详细了解他们家中受灾情况,同时鼓励他们安下心来,如有何困难需要帮助可及时反映,政府有关部门会竭尽所能帮助他们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三)广泛动员、指导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大力倡导企业对受灾员工给予援助,指导企业拟定并实施灾区员工的资助方案、福利方案。如九牧集团提出了“地震无情,九牧有情!抗震救灾,奉献爱心”的口号,提供了带薪请假、话费补贴、交通费补贴,对灾区求职人员优先录用、优先晋升的福利待遇。

  (四)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川籍员工劳动争议案件。市劳动保障部门开通劳动仲裁“绿色通道”,优先处理涉及灾区务工人员的维权案件,简化办事程序,对拖欠工资案件实行部分裁决、先行给付的办法,重点保障其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其他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对损害川籍员工利益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及时介入查处,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坚决打击损害川籍职工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川籍员工合法权益。一个多月来,共为46名川籍员工解决拖欠工资10.2万元。

  (五)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灾区务工人员就业稳定。要求各用人单位对于在岗的川籍员工,不能随意解除他们的劳动合同;对于确需返乡救灾的,要安排带薪假期并保证其返岗就业岗位;对于辞工返乡的,要结清工资,坚决杜绝拖欠工资行为;对于失业的,优先提供就业服务,确保他们尽快就业,尽力为其提供方便。1个多月来,积极联系本市规模企业,共向川籍员工提供就业岗位4000多个。(李聪民 颜国泰)

 

稿件来源: 福建省南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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