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宁市劳动保障局对全市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岗位补贴和大中专毕业生社区见习岗位补贴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协管员岗位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40元调整提高到580元,其中,治安协管员岗位补贴标准由465元调整提高到605元;大中专毕业生社区见习岗位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00元调整提高到660元,调整后的岗位补贴标准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作者:吴贵华)
稿件来源: 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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