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就业服务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对来自灾区劳动者就业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06-16

  各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按照省委、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总体安排和省领导的指示精神,请各市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迅速上报有关情况。各市要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搜集一批用工规范、工资发放正常且待遇较高、能解决食宿,适合灾区劳动者的就业岗位。于6月13日下午3点前将当前搜集的有关信息情况报省就业办。主要包括:岗位数量、工种分类、待遇情况、来鲁就业人员数量等。并请各市从6月16日起,每天下午2点前上报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岗位信息情况(用人单位名称、招用人数、招用条件、工资待遇、合同期限等);来鲁务工人员情况(人员数量、来自地区、时间、所在企业名称、待遇情况、合同期限等);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以及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等情况。

  二、建立畅通工作联系。各地要将当前针对灾区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工作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最大限度的争取政府的支持。要明确联系人和24小时畅通的联系电话,并与6月13日前报省就业办。遇有紧急情况随时向省里汇报。

  三、提高就业服务效果。各市要与本市在北川抗震前线的同志联系,及时准确掌握灾区劳动力供给情况。对北川县的就业援助工作,省里将做统一安排,适时组织各市与北川联系,开展岗位对接。

  联 系 人:杨卫华

  联系电话:0531-86150090

  电子邮箱:sdncjy@163.com

 

稿件来源: 山东省劳动就业办公室

 
·相关文章
山东省青岛1-5月份就业总量增加稳定性增强06-13
山东青岛招志愿者“三支一扶”就业考研均有优惠06-16
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到济宁市检查就业补助金落实情况06-13
[山东]德州四大措施加速高技能人才成长06-16
山东嘉祥服务“三支一扶”大学生06-13


 
[ 关闭窗口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