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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中国就业促进会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在这里联合举办2008中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高层论坛。在此,我代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论坛的各位市长和各界嘉宾表示热烈欢迎!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意义十分重大。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性矛盾和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影响就业的不确定因素增多,能源价格不断上涨,贸易摩擦时有发生,年初的冰冻雨雪灾害以及最近的汶川大地震,都对就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必须用百倍的努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是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做好新时期就业工作的一个主要增长点。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它不仅能解决劳动者的自身就业,还能通过带动更多就业产生倍增效应。为了更好地总结和交流各地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推动创业的环境、政策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需要加强理论的指导、政策的研究和实践的探索,这次论坛搭建了一个极好的交流平台。希望大家围绕主题,各抒己见,碰撞出新的思想火花,交流实践中成功的经验,提出建设性的政策意见,进一步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
借此机会,提出几点看法与大家交流。
一、充分认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内涵。可分三个层面来理解:第一,关于创业。创业是指全社会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通过自筹资金、自找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创办企业、合作组织或者开办新的项目、开展个体经营。第二,关于创业带动就业。是指创业者创办的新企业和新项目,既实现了自身就业,同时又提供了新的就业岗位,扩大吸收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第三,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就业和治理失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是积极就业政策中最活跃、最具能动作用的一种机制。政府应该对创业者和创业活动积极鼓励,优化创业环境,主动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从过去消极被动的对待甚至是束缚创业的态度,转变为积极去推动,最大程度地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由此构建就业工作的新格局。
二、积极实现工作理念的重大转变。一是服务对象的多元化。从过去主要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扩大到为全社会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回乡农民工、复转军人等群体服务,要帮助这些最有创业潜力的群体实现创业愿望。二是创业形式的多层次。创业不仅包括创办中小企业,还包括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合作组织以及新的项目,特别是国家和地方优先重点发展的就业型、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社区服务型、信息服务型等产业和行业,要使就业扶持政策与产业行业优惠政策形成支持创业的合力。三是服务手段的系统化。从过去比较单一的提供创业培训和小额贷款,扩展到树立创业理念、优化政策环境、健全服务保障等系统化、全过程的服务。
三、大力加强政府推动创业的工作举措。各级政府应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要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制定完善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降低创业成本,开辟创业的"绿色通道";通过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强化创业实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通过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保障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及时解决创业者的各种障碍,从而使劳动者的创业成功率大大提升,创办的企业和项目得到稳定发展,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幅提升。
四、努力营造鼓励创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创业带动就业的经验成果,树立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进典型,弘扬创业精神,树立创业观念,营造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计划通过开展创业型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推动部分省市先行一步,率先建立完善五个创业体系,即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动员协调社会各方的工作体系,在全国树立标杆,从而以点带面,推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铺开。
同志们!当前我国就业既面临很多挑战,也有良好发展机遇。让我们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切实做好《就业促进法》实施工作,推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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