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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劳动部门对灾区来务工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2008-06-10

  为了帮助在地震灾区失去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尽快恢复就业,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对地震灾区来我市务工劳动者实施就业援助。通知规定,灾区来宁务工人员和接纳灾区务工人员的企业均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尽快摸清来自灾区特别是重灾区的农民工在本地区的人数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收集一批适合灾区务工者的岗位信息,适时将岗位信息送到灾区,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入。同时,对灾区来宁务工劳动者要实行专门帮扶,提供全程免费就业服务,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政策。

  据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说,灾区来宁务工下岗失业人员所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在西宁地区适用。《再就业优惠证》持证人凭灾区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的地震灾区务工人员证明,经市再就业办公室核准,在西宁地区享受各级政府制定的就业扶持政策。对企业吸纳灾区劳动者的,按吸收本地各类下岗失业人员的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稿件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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