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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省各级政府及其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深入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就业服务,扩大劳务输出,全面推进培训就业工作健康发展。一季度,全省城镇已新增就业9994人,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取得新成效,其中:“4045”人员实现再就业1037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785人,巩固和确保了6200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1.59万人次,其中跨省输出15.8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6.03亿元,全省就业形势基本保持稳定。
一、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今年年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逐级签订了培训就业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一级抓一级、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劳动保障厅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加强对各地就业工作的督促检查,一是先后检查了西宁、海东、海北、海南等地的就业培训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二是深入西宁市部分社区、企业实地检查就业政策执行状况,三是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地区和单位的就业工作进行督促落实,保证了培训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通过落实促进就业各项优惠帮扶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学习技能、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有效地促进了就业。一季度,共为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支付各项补贴3184万元,其中,为已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1553人支付社保补贴1602万元;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722人,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补贴145万元;为4310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免费职介手续,支付职介补贴40万元;为公益性岗位安置的9725人支付岗位补贴1395万元。为254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贷款508万元,全省已累计为4296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贷款5846万元;为2186名下岗失业人员减免行政收费18万元,为962名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收24万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开展以“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行动”,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其实现再就业。
三、职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增强。职业技能培训以就业市场为导向,着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一季度,全省完成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培训6300多人,其中,实现就业4100多人,培训的就业率达到65%;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万多人,并进行了职业技能鉴定,其中90%以上实现了转移就业。劳动部门所属24所就业训练中心完成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4800多人,就业率达到75%;全省79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完成各类职业培训4500多人,就业率达到80%。通过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动了职业培训工作的全面发展,一季度,全省14所技工学校中11所对外招生的技工学校在校生达到13807人,2007年毕业的2425人,2413人当期实现就业,就业率达到99%以上。国有企业技能人才队伍结构趋于合理,目前,全省国有企业职工11万人,技能人才4.8万人,其中,初级工6600人,中级工2万人,高级工1.9万人,技师2400人,高级技师227人。
四、劳务输出工作开局良好。坚持“稳定省内转移就业、拓展省外输出规模”的劳务经济发展思路和“输出—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认真落实各州、地、市劳务输出工作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大力培养劳务输出经纪人,畅通劳务信息渠道,鼓励和扶持劳务品牌发展。一季度,组织多批人员分赴北京、天津、辽宁、长三角、新疆等地开展劳务协作商谈,加强与劳务协作地区和定点劳务输出企业的联系。各级劳动就业机构认真总结经验,结合实际,鼓励和支持劳务输出带头人、经纪人开展劳务输出,目前,全省劳务经纪人已超过8000人,海东各县普遍建立了劳务经纪人协会组织。各州、地、市、县公共职介机构和乡镇劳务服务机构不断健全劳务输出信息发布和职介服务,较好地保证了省内外用工信息的有效使用。在继续巩固“化隆拉面”劳务品牌基础上,大力培育与各地劳务相结合的品牌项目。
五、农民工工作继续得到加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及时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指导和监督企业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通过开展以宣传就业政策、提供就业信息、免费职业介绍、免费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春风行动”,进一步改善了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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