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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管理)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幸福和谐新唐山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
一、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以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龙头,把扩大就业作为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来抓,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创业促就业,着力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以及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就业再就业目标: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9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300人;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年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2.9万人,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9.8万人;
二、健全落实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
2008年就业工作仍被市政府列为“十大幸福工程”之首。就业再就业工作被列入市政府对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目标。4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做好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好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制度。市就业联席会议将加强对重点县区、重点问题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目标完成进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三、完善落实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
(一)抓好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的落实。一是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主线,紧密结合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采取与新闻媒体合作,开辟专栏和节目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就业促进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二是加强工作协调和调度力度,定期召开就业联席会议,通报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三是根据省政府冀政2007年58号和市政府2007年111号文件,结合唐山实际,与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四是通过采取跟踪调度、督促检查等有效措施,确保政策落实。一季度完成全市就业再就业资金会审清算,二季度召开全市落实促就业政策经验交流会议,三季度组织全市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联查,四季度开展对落实就业政策效果进行督导。
(二)建立有效的促就业资金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资金使用绩效评估试行办法,按照不低于一般财政收入1%比例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做好就业再就业资金的预算安排,保证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需要。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检查和综合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三)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体系。一是鼓励和引导城乡劳动者积极参与全民创业活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题,通过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举办创业专题节目、组织创业成功人士报告会等形式,加大对创业典型事迹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鼓励新增劳动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积极引导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二是继续推行创业培训工作,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提高创业的成功率;三是积极吸取先进地市经验,做好调研论证和方案制定,做好我市“创业孵化基地”的谋划和建设工作,实现“扶持一批、带动一片”的创业理念;四是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体系,年内组织专门人员,通过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和做法,建立市级“创业项目库”,在有条件县(市)区开展县级“创业项目库”试点工作。完善创业项目推介发布制度和相应配套机制,力争使我市创业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不断强化就业援助的针对性、措施的规范性和机制的长效性,充分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健全完善社区困难登记制度,实施动态监控和服务承诺,年底前将对达标社区进行抽查,并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进行总结表彰;二是积极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解决就业困难,确保零就业家庭长期动态归零,同时要特别关注破产企业和节能减排企业困难就业群体,有针对性地做好就业帮扶工作;三是积极落实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做好承担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院校的推选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做好招生工作,按时完成省达招生任务指标。
四、强化就业服务和管理体制
(一)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一是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实现稳定就业,重点落实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二是组织实施“春风行动”,落实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实现农民工进城无障碍;三是五月份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发挥民营企业扩大就业作用;四是在按季度开展“2008年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周活动”的基础上,做好九月份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重点帮助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在此基础上,与工会、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安排相应的就业专项活动,开展多形式的专场招聘会,确保各项活动收到实效。
(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按照“新三化”要求,加大资金投入,整合信息系统资源,规范服务工作流程,加强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软硬件建设。迁安、迁西、丰润、丰南、遵化、乐亭六县(市)区今年六月底前实现《功能手册》规定的基本功能,其余县区在年底前完成达标。有条件的县(市)区进一步延伸拓展服务功能,上半年,逐步形成城乡贯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二是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民办个体和各类组织举办职业中介机构行为,定期对其服务信用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清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中介。
(三)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强化失业调控。根据部、省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配套文件,做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和统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落实空岗报告、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拟定我市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实施办法,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健全失业预警机制,强化失业调控手段,结合节能减排和企业破产情况,适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及时减缓就业压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和培训质量,对培训基地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引导培训机构按照市场需求开设免费培训项目。二季度将对全市就业培训基地进行检查和必要调整,适时召开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研讨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抓好“阳光工程”培训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短期技能培训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补贴资金作用,提高补贴标准,调动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积极性,提高他们的转移就业能力。二季度组织召开阳光工程会议,与各县(市)区签订责任书。同时做好资料搜集、整理工作,适时开展“阳光工程”成果展示活动;三是继续做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工作。会同市委统战部组织开展温暖工程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提高认识,签订《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协议书》,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力度
(一)根据统筹城乡就业试点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培训体系、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转移就业提供有效服务。
(二)积极推进农村就业示范县建设,做好劳务输出和劳务协作,组织开展农民工输入地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和劳务输出地外出务工人员就业需求调查,搞好信息发布。积极组织参加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社团组织和企业间的劳务洽谈和对接活动,扩大组织输出规模。推广“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搞好转移就业服务。
(三)在做好滦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县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和完善贴近农民、适于农民工流动就业要求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县级、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建设,逐步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农民延伸。
六、落实好外国人就业行政许可审批制度
加强对外国人来华就业管理,严格控制不符合条件的低素质人员来我市就业,为外国人来华就业办理手续提供便捷服务。按照“规范管理、扶强发展”的原则,稳步发展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规范境外中介机构行为,加强对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维护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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