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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举办《就业促进法》培训班
2008-04-24

  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就业促进法》,强化全州各级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遵法、守法和用法意识,深刻领会《就业促进法》的精神实质,迈开依法促进就业工作步伐,4月22日上午8点,延边州就业服务局在新落成的办公大楼八楼会议室举办了《就业促进法》培训班。

  州就业服务局局长杨丽慧作了动员讲话,她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政策法规配套衔接工作,同时,对本次培训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此次培训班分两期进行,历时4天,每期培训150人。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就业促进法》基本框架及内涵、政策支持与就业扶助、公平就业、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等七个方面,分别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就业服务局相关处(科)室负责人授课。州就业服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全州八个县市就业局基层指导科科长、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所(站)长及部分一线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为搞好此次培训,授课人员进行了精心准备,州就业局还专门编印了《贯彻〈就业促进法〉培训班讲义》教材,发给每个听课人员。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准确掌握了《就业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及法律规定,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工作责任感,更加坚定了做好就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面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奠定了基础。华钦远

 

稿件来源: 延边州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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