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
最近,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我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充分肯定了我市劳动保障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明确提出了今后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特别是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的主攻方向。为了认真贯彻省上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完善工作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统筹城乡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03年以来,我市各级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市街道(乡镇)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157个,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167个,建站率达到100%,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落实了工作经费,配置了办公设备,实现了机构、编制、人员、场地、经费、职责"六到位",为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工作基础。特别是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谐示范社区"、"劳务输出示范乡镇"活动,累计创办各类经济实体1900多个,安置就业4.3余万人,11.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79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为我市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做出了贡献,先后有36个乡镇和51个社区受到了省政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表彰奖励。但是,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部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职能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有的办公场所被挤占,配发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挪作他用,所(站)标志牌被摘除,人员被削减或长期从事其它工作;部分所(站)工作人员政策、业务水平较低;办公、业务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重视支持劳动保障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化劳动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将劳动就业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社会关注。因此,各县区、各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的重要性,从实现"三个率先",构建和谐宝鸡的需要,深刻领会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的必要性,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努力开创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机构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各县区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及在社区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宝政办发[2002]94号)精神,以"职能完善、运行规范、制度配套、管理有序、服务高效"为目标,严格按照机构、人员、编制、场地、经费、职责"五统一"、"六到位"、"八上墙"的要求,强化机构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1、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基层劳动保障所(站)是中央编办、省、市政府明确建立的工作机构,县区不得随意摘牌撤并,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在街道(乡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定人员编制2-3人,所长由街道(乡镇)副主任(副乡镇长)兼任;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应配备1-2名工作人员,站长由社区主任或副主任兼任;村劳动保障服务站配备站长1名,可由现任村干部兼任,人员补贴市上统一安排,统一机构名称,悬挂所(站)匾牌,配备工作人员,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2、完善场地设施,健全规章制度。按照省、市建设标准要求,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满足工作需要的设施设备。重点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公场地面积应不少于30平方米;一般街道(乡镇)和劳动保障所(站)办公场地面积应达到15-20平方米。所(站)应配备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启用就业管理系统软件,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加强基层所(站)固定资产管理,对所有资产设备进行造册登记,建立台帐,严格管理,已挪用的要及时收回,未配备的要尽快到位,巩固工作阵地,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职能,明确工作任务,统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做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制度上墙、工作透明。
3、加大资金投入,提供有力支持。各县区要加大对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要列入县区财政预算;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市、县区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社区工作站还可以通过发展社区经济和依据有关政策开展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有偿服务,用于补充工作经费。社区工作站聘用并纳入财政供养的工作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市财政从就业资金中按规定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加强队伍建设,争创一流业绩。严格把好用人关,公开选拔聘用德才兼备、热心基层、作风务实、廉洁奉公的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现场观摩和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经办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建设一支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劳动保障队伍,努力提升劳动保障工作水平。
5、夯实工作基础,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劳动保障基础工作,摸清底数,完善资料,建库立档,动态管理,做到"四清"、建立"六帐"、实现"四到位"。即:下岗失业原因清、家庭状况清、就业意愿清、安置去向清;下岗失业人员台帐、有效证件发放台帐、用工信息台帐、求职安置台帐、职业培训台帐、参加社会保险台帐;走访到位、关心到位、指导到位、安置到位。以建设市、县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突破口,加强劳动保障体系建设,形成城乡统筹、上下贯通的劳动保障服务网络,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三、强化服务功能,构建和谐宝鸡
各县区要围绕关注民生,实现"三个率先",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的总体要求,组织指导劳动保障机构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职能,拓展服务领域,开创工作新局面。
1、鼓励全民创业,促进充分就业。一是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强化帮扶措施,推动全民创业。举办创业报告会、创业成果展,宣传创业典型,推广成功经验,鼓励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广泛收集创业信息,筛选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支持帮助创业;深入开展"培育千名创业者,带动万人再就业"、"交友帮扶促就业"、"万名下岗失业人员进民企"和创建"促进充分就业先进(示范)企业"等活动,搭建创业平台,促进充分就业。二是积极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大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实现人人技能就业,个个持证上岗。三是结合当地企业发展、小城镇建设和特色产业,优化务工环境,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引导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四是围绕社区居民生活,利用社区有效资源,兴办各种便民利民实体,吸纳就业;采取多种投资方式,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加盟,利用社区有形和无形资产融资引资,兴建就业服务实体,扩大就业;与驻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就业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岗位空缺及人员需求状况,帮助就业。五是全面实施"宝鸡市下岗失业人员农业创业园帮扶工程",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技术,积极开发社区管理、治安巡逻、养老服务、城市保洁保绿、交通协管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巩固提高零就业家庭援助成果。
2、推进社保工作,实施有效保障。一是做好社保扩面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工作机构贴近群众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城乡社会保险政策,动员组织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扩大社保覆盖面,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困有所助。二是开展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做好辖区内各类人员参保登记、代收保险费、接续保险关系、查询保险业务等服务,解除后顾之忧。三是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用工、参保情况,核查监管工资发放、享受社会保障情况,确保社会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3、开展"社管"工作,构建和谐社区。进一步加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严格工作程序,提供高效服务。全面掌握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建立退休人员信息卡、联系卡及健康档案,完善退休人员数据库;开展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调查、认证;发挥社区优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老年人生活,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检查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劳动、财政、人事、民政、卫生等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12月底前市上将组织人员对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情况逐乡镇、逐社区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未完成机构建设任务的县区和单位取消其评选劳动保障工作先进资格。同时,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层层鉴定责任书,修订完善考核办法,靠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行激励机制,严格考核检查,坚持月报告、季考核、半年初评、全年总评,并将考核结果与基层所(站)工作经费和劳动保障协管员工资挂钩,对考核优秀的所(站)和劳动保障协管员,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所(站)和协管员按比例扣减工作经费和工资补助部分,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劳动保障协管员要予以解聘。
宝鸡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