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南充市就业服务系统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学习、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组织和推动,营造了“人人学新法,人人懂新法,人人用新法”的良好氛围,做到了有规模、有力度、有高度。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推动。全市劳动就业部门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亲自参与,并加强与就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营造声势和氛围,争取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南充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向东在《南充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就贯彻《就业促进法》的目的、意义、要求进行了全面阐述,对政府履行促进就业的职责作出了郑重承诺。各县市区人大、政府专题研究布置《就业促进法》的宣传贯彻,营山县政府采取八大举措把《就业促进法》宣传得有声有色。
二、强化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就业促进法》是新时期劳动就业部门依法开展工作的纲领性行动指南,掌握其精髓实质,是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重要前奏。市本级劳动就业部门以市政府名义,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的形式,组织全市8个系统、72个机关事业单位、144名政工干部学习了《就业促进法》,并通过集中学、小组学、科室学、个人自学、举办知识竞赛以及讨论交流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就业部门在促进就业中的职能作用。嘉陵区劳动就业部门特邀辖区内12个较大用工企业的业主和职工代表进行座谈,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贯彻《就业促进法》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机结合。
三、宣传普及,提供贴心服务。《就业促进法》颁布以来,全市就业服务系统将宣传《就业促进法》与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相结合,多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一是开展《就业促进法》“零距离”咨询活动。各地印制了《就业促进法》宣传海报、宣传图片、宣传小折页等宣传资料共20余万份,紧扣春节外出人员返乡、节后人员外出务工人流高峰期,结合农民工“春风行动”、“再就业援助月”服务活动,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合举行《就业促进法》专题宣传咨询日活动,在主要闹市区专设《就业促进法》政策宣传(站)点,为群众提供发放资料、宣传讲解、现场解答、维护权益等“一条龙”服务,得到了广泛好评。二是开展《就业促进法》“零费用”宣传活动。各地抽调人员组织政策服务队,深入企业、乡镇、社区、售票厅、工业园区等群众集聚地,将《就业促进法》单行本、《就业促进法》配套法规、领导重要讲话等辅导资料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让广大群众学法、懂法、用法。高坪区就业部门从有限的经费中挤出资金,制作不锈钢宣传展板20个,送合劳动保障所和各个主要社区。迄今为止,全市已发放《就业促进法》相关宣传资料13万份,受理群众政策咨询10万余人次,社会反响良好。三是开展《就业促进法》“零障碍”解读活动。按照部、省的统一部署,各地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街道(社区)工作站等政策宣传平台,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办专题节目、开辟专栏、开设热线,使用链接报道、座谈走访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及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扎实有效地向社会各界宣传《就业促进法》颁布的重要意义、立法原则等核心内容,力争家喻户晓,全面提高了《就业促进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完善政策,做好基础工作。全市劳动就业部门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工作目标,确定了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实行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的模式。一是按照《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内容和职责分工,加快劳动力市场向人力资源市场的转型,认真研究现行各项就业政策与《就业促进法》的衔接问题,在进一步协调的基础上,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延续、扩展、调整和完善,逐步形成制度化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促进就业的效应。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大市场信息发布力度,加强对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加强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就业服务机构的功能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沈灵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