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7]250号)文件要求,我市决定于2008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援助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08年1月8日至2008年2月20日
(二)活动内容
此次活动以“就业点燃希望,真情温暖寒冬”为主题,以
“零就业家庭劳动力”、“4050”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为重点,开展“五送一保”活动,即:送指导、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送温暖和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及时帮扶一户,消除一户,为实现全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和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率达到60%以上的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1、送指导。各区县要针对援助对象在就业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职业指导,帮助援助对象树立就业目标,为其量身制定“援助计划书”。同时,加强对援助对象的就业观念教育,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积极宣传国家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政策。
2、送岗位。各区县要通过深入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指导帮助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协调有关部门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等措施,向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符合其自身条件的就业岗位。
3、送政策。各区县要以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向援助对象宣传各项促进就业优惠政策。
4、送技能。各区县要结合援助对象的特点和培训意愿,联系本地区培训部门和技能培训学校,为其提供技能培训服务,提高他们的市场竞争能力。特别是要重点围绕本区县送岗位活动,加强“定岗培训”,促进就业困难人员掌握岗位技能、顺利上岗就业。参培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免费培训的待遇。
5、送温暖。各区县要在春节前夕,集中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入户送温暖活动,将慰问金和慰问品送到援助对象手中。
6、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及时帮扶一户,消除一户。对原零就业家庭中已实现就业的人员进行一次回访,了解掌握其就业状况,帮助其尽快适应新岗位需求;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要提供就业帮扶,做到“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及时帮扶一户,消除一户。
(三)活动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
召开全市“就业援助月”工作动员会,部署援助月期间具体活动安排。各区县按照要求成立各自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具体活动方案,并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
2、摸底阶段(2007年12月27日至2008年1月7日)
各区县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援助对象的范围。对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明确援助对象,准确掌握他们的具体情况,建立就业困难人员调查情况基础台帐,制定具体帮扶计划,同时,开发和收集一批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信息。
3、实施阶段(2008年1月8日至2月15日)
各区县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以注重实效为原则,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做到“四个一”,即:成立一支就业助理员队伍,开展一次就业援助专题宣传活动,组织一次群体职业指导,召开一次专场招聘洽谈会,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和宣传活动。
4、总结阶段(2008年2月16日至2月20日)
各区县对“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统计相关数据,对活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是“两节”期间劳动保障部门为广大就业困难人员送温暖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明确责任和分工,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组织,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广泛的支持与配合。各区县要根据通知精神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于2008年1月8日前将方案报送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做好“五送一保”活动,注重援助实效。各区县要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每一位援助对象开展“五送一保”活动,明确帮扶责任,实行一对一帮扶,注重服务效果。同时将本次活动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援助措施落到实处,帮助援助对象切实解决困难。
3、大力开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市区两级公共职介机构要围绕活动的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橱窗、宣传栏、板报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援助月活动内容,突出活动主题,不断扩大再就业援助活动的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良好氛围。
4、强化基础统计,做好汇总分析。各区县要认真做好援助月期间的各项统计工作,如实填报《200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于2008年2月20日前连同活动实施情况总结一并上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二、春风行动
(一)活动时间
2008年1月14日至2008年4月4日
(二)活动主题
以“同一份汗水,同一片希望”为主题,倡导公平就业,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营造平等、和谐的就业环境。
(三)活动实施原则
1、本市和外来农村劳动力兼顾
2、零散务工服务和基地规模输入并举
3、返乡前宣传和返城后引导并重
4、岗前转移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对接
5、高效诚信服务和打击非法职介齐抓
6、进城务工维权和企业规范用工共管
7、重点区域监控和普遍疏导相结合
(四)活动内容
以来京务工人员和本市农村劳动力为服务对象,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宣传引导服务:全市将设立一个活动主题宣传日(丰台区为主会场);公布一批“承诺开展诚信服务的职业介绍机构”名单和维权机构名单;发放一批政策宣传材料,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通过报纸、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方式,着力宣传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与城镇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通过集中报道一批务工者的实际生活,呼吁社会平等的看待这些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为进城务工者创造平等就业的舆论环境。
2、就业服务:春风行动期间,各区县要深入一批重点用工企业,征集一批适合农村劳动力特点的就业岗位;组织一次针对农村劳动力的招聘洽谈会,开展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掌握本地区劳动力紧缺的行业用人情况,与外省劳务基地合作,有组织的输入一批满足该行业需求的劳动力;继续发挥“城乡手拉手”就业协作机制的作用,扩大本市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规模。同时,市职介中心还将组织开展一次来京务工人员供求状况调查。
3、职业介绍诚信承诺服务。各区县要总结以往活动经验,继续倡导辖区内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参加职业介绍诚信承诺服务活动,向他们重点宣传《就业促进法》中诚信服务的有关内容。
4、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各区县应结合本区县(或手拉手对口区县)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培训学校送培训下乡活动,提高有转移就业愿望的本市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能力。各区县应加大在职职工培训的宣传力度,督促区域内用人单位做好本单位招用来京务工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首都奥运窗口行业单位对招用的来京务工人员要做好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5、规范用工行为指导服务。各区县要组织辖区内劳动关系问题突出的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和劳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6、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活动。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有利时机,会同公安、工商、城管、人事等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职业信息的行为;依法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行为,为求职者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7、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春节前夕,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会同建委、公安、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四)活动安排
1、准备阶段(2008年1月14日至1月25日)
各区县根据活动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掌握本辖区行业空岗情况,收集一批适合农村劳动力的空岗信息;确定协作的培训学校,征集适合本地区市场需求和农村劳动力特点的技能培训项目;组织参加诚信承诺服务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与之签订《社会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并推荐进入《承诺开展诚信服务的职业介绍机构名单》。
2、实施阶段(2008年1月26日至3月25日)
市劳动保障局将2008年1月26日确定为此次全市“春风行动”活动的主题宣传日,主会场设在丰台区。届时各区县要深入长途车站、火车站、商业繁华区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倡导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平等的就业环境,反对就业歧视。
宣传日结束后,各区县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全面开展就业服务、劳动保障监察、宣传咨询等活动。
3、总结阶段(2008年3月26日至4月4日)
各区县对本次“春风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数据统计工作。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开展“春风行动”是贯彻“十七大”报告中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政策,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提前与街道(乡镇)、劳务基地、工商、城管等协作部门联系,争取最大程度的支持。尽早着手进行前期调研、宣传材料制作和其他准备工作。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克服人员困难,抽调足够人手开展本次活动,并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2、加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春风行动”。围绕活动主题,大力倡导公平就业,呼吁社会平等对待来京务工者,消除歧视心理,为本次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强对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形象宣传,扩大公共职介机构在社会上的影响,引导农民工及广大劳动者到正规职介机构求职。
3、周密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各区县在组织大型活动时,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研究制定应急预案。与协作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员滞留重点地区的监控和疏导工作。加强安全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和落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4、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工作
“春风行动”期间,各区县要及时向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市职介中心将及时向市局《劳动保障日情》报送全市活动开展情况。各区县还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并按照下列时间将相应材料报送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管理部。
2008年1月21日前,报送含有本区县主要活动时间安排内容的“春风行动”工作方案以及本区县确定的《承诺开展诚信服务的职介机构名单》。(附件2)
2008年1月23日前,报送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签订的《诚信服务承诺书》复印件。(附件3)
2008年3月3日前,报送本区县“春风行动”开展情况阶段统计表。(附件4)
2008年4月4日前,报送本区县“春风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和活动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5)
附件:1、200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2、承诺开展诚信服务的职介机构名单(略)
3、社会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略)
4、2008年春风行动阶段情况统计表(略)
5、2008年春风行动总体情况统计表(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