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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正式实施 劳动者权益再添新保障
2008-01-03

  经过劳动仲裁,曾因携带乙肝病原被单位辞退的小亮,今天又重返工作岗位。小亮介绍说:“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因为我维护了我自己劳动的权利,他们给了我工作。”

  而这就得益于从今年起正式实施的《就业促进法》,这部法律明确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岗位外,用人单位不得对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以及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等进行就业歧视。免费则是这部法律的另一个亮点,今后,求职者再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劳动力市场、职介中心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找工作,或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招聘会,都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稿件来源: C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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