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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阳市举办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培训班
2007-12-27

  12月16日,建阳市举办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培训班由建阳市副市长李宪主持,各企事业工厂200多人参加培训,培训班邀请省劳动保障厅赵春山副处长讲解劳动合同法,赵春山从我国劳动制度改革和《劳动合同法》制定颁布讲起,侧重讲解劳动合同关系建立、劳动合同履行、变更、续订、解除,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等。

  《劳动合同法》是经全国人大批准,于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我国一部重要法律,他主要是以调整劳动关系为目的,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监督、法律责任等,规范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劳动者、用人单位的最大影响在于加大了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重了用人单位违法成本。

  通过学习培训,使劳动者、各用人单位进一步了解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内容,增强遵纪守法,依照劳动合同法办事的意识,做好劳动保障,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推动建阳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劳动基础。

 

稿件来源: 南平劳动力市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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