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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举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
2007-12-20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两部法律,12月15日,泰州市举办了全市《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

  全市共有6支代表队参加了竞赛,每个队分别由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和职工代表三方组成。竞赛分为四个部分,有“有问必答”的必答题、“明辨是非”的选择题、“争分夺秒”的判断题、“奋勇争先”的风险题。不管题型如何变幻,选手们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早已熟记于心,回答的答案总能赢得阵阵掌声。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角逐,泰兴市代表队获得一等奖,姜堰市和兴化市获二等奖,靖江市、海陵区、高港区获三等奖。

  下一步,泰州市还将组织大规模的两部法律宣传、培训活动,在全社会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让两部法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用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为促进就业再就业、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奠定良好基础。(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稿件来源: 江苏省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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