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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形式多样见成效
2007-12-18

  《就业促进法》是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与此前刚刚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一样,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劳动者的权益维护、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是新期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开展就业工作的纲领性行动指南。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鞍山市岫岩县促进就业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学习贯彻《就业促进法》实施方案”。全县以此为契机,积极行动起来,从学习和宣传两方面入手,推进《就业促进法》在全县的正式实施奠定基础。

  县劳动保障局制作《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学习手册5000本,发放到劳动保障系统每名干部职工手里,人手一册,全面做好县、乡两级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就业促进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对于县级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学习工作,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学习方式进行,而对于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学习工作,则由劳动保障局统一开展一次《促进就业法》和《劳动合同法》专题培训讲座。通过这些灵活多样的方式使劳动战线的广大职工首先理解并熟练掌握两法,为两法的落实和今后依法开展行政打好基础。

  为做好《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是撰写《就业促进法》相关信息通过县报社和广播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二是在县报和岫岩网站上开设《就业促进法》知识问答专栏;三是制作宣传单50000张,在社区宣传栏和将在全市《就业促进法》宣传日当天发放。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方式,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就业促进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县的正式实施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稿件来源: 鞍山劳动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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