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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启动
2007-12-17

  为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为“两法”实施创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12月16日,由青海省委宣传部、省劳动保障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宁市政府共同主办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暨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正式启动。省委常委、副省长徐福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国明出席启动仪式并看望了上街宣传的省垣各单位工作人员。

  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是新形势下我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大成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民生保障问题的高度重视。“两法”的实施,对于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法律保障。此次宣传月活动将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宣传。

  当天,省垣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走上街头,以悬挂横幅、宣传画、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行人进行宣传。正在向工作人员咨询《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市民王先生告诉作者:即将颁布实施的“两法”,为我们用工者提供了很好的法律武器,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用工者的关心和爱护,对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一定要认真学习这两部法的具体内容,做一名合法用工者和明白劳动者。(叶文娟)

 

稿件来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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