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唐丽华
渝北区地处重庆主城北部,是重庆的主城区、航空港和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的重要战略平台。作为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区,渝北区通过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增添措施,强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初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试点工作中,区委、区政府下发了《渝北区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渝北区实施农民转移工程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快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城乡统筹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把统筹城乡就业和农民转移工程纳入了对镇街、园区及区级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把职责落实到各镇街、园区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了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把握根本,着力提升城乡劳动力基本素质
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培训网络。采取企业出资、社会筹资、政府补助等形式筹集培训经费。创新就业培训机制,扎实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两年来,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527人,兑现补贴313万元;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6215人,兑现补贴586万元;培训在岗农民工3403人,兑现补贴94万元。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服务,鼓励中高职业院校的学生在获得“毕业证”的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两年来,全区职业技能鉴定6885人,兑现鉴定补贴83万元,其中农村劳动者3251人,兑现鉴定补贴49万元。
(三)突出重点,全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去年底到今年初对全区城乡劳动力资源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出台了以“三免三补三奖”为主的促进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扶持政策。及时清理并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限制。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把农村劳动者纳入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管理。两年来,全区共为农村劳动力办理求职登记7595人次,开展职业指导7369人次,求职成功4561人,免收登记费、成交费16万元。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共组织5404人赴新疆采棉,创收791万元。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体就业的帮扶力度。区委、区政府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等大型招聘会7场,部分镇街举办移民、农民工等小型现场招聘会11场。截止今年10月,我区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7万人,创收9.5亿元。
(四)立足长效,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深化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出台了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国有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完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征地转非人员、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调研,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目前全区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新农合人员分别达到7.4万、5.3万、4.3万、5.7万、5.7万、40.1万人。及时查处劳动举报案件,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努力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两年来共立案查处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1875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59件,共认定工伤2972件,为984名工伤职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较好地维护了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正视问题,树立信心,推动统筹城乡就业深入开展
我区的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新成长劳动力、征地转城人员就业压力大。
“4050”等困难群体就业难度大,就业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还不高,农民工居住、子女入学等问题还亟待进一步解决;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征地转城人员、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尚未建立;部分用人单位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关系还有不和谐的地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任务十分艰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而实现城乡统筹就业正是实现这一新格局的重要突破口。我区将继续把这项维护民生民利的工作作为全区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好抓实。
(一)以完善城乡统筹就业机制为保障,推动全社会比较充分就业
完善城乡劳动力资源数据信息库。健全城乡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和就、失业统计及监测体系。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扶持政策,逐步把岗位补贴、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政策拓展到农村富余劳动力,使城乡劳动者在同一政策体系下实现普惠。
(二)以加强技能培训为基础,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竞争力
大力加强公共培训机构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对培训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和淘汰的动态管理制度。区财政继续将下岗失业、征地转非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在2010年前对全区未参加过职业培训并有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力开展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进城务工农民与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职业培训补贴。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三)以健全城乡统筹的就业服务体系为推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将就业信息网络覆盖到所有镇街及有条件的社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和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开展创建“充分转移就业村”活动,着力解决“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完善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申请、安排上岗、回访登记等制度。
(四)以维护城乡劳动者权益为着力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对各类职业介绍中介机构的市场监管。将工资保障金制度重点向严重存在欠薪问题的企业和行业延伸,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健全“网络化”的劳动保障监察动态管理机制。对用工单位实行动态监管,加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完善劳动争议仲裁体系,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
(五)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力争在2008年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并适时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2010年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85%以上。不断完善有利于农民转移的社会保障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各类保险衔接通道和转换机制,实现费随人转,城乡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