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合民
中央提出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后,我们积极把握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趋势,根据我市实际,从直接关系民生的统筹城乡就业这一基础环节入手,找准定位,科学谋划,努力探索一条具有鹤壁特色的促进城乡就业新路子。特别是2006年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市后,更加坚定了信心,加大了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全市城乡一体的“大就业”框架逐步确立,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劳动力市场体系;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形成,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趋明显;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就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城乡就业总量稳步扩大,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劳务输出人数由2005年的不足6万人增长到目前的24.12万人,94%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了转移就业;城镇每年新增就业人员达到4万人左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两年控制在4%以内。
一、准确定位,理清工作思路
鹤壁市域总面积2182平方公里,人口不到147万人,2006年全市人均GDP为15378元,尽管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000多元,但基本上和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总的来看,鹤壁地域较小,人口较少,是一个中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市,自身就业容量有限,与城镇每年新成长劳动力1.2万人、农村25.6万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需求相比,还有不小缺口。基于这样一个市情,我们用开放的思维来谋划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在定位上,着眼于市内、市外两个市场,立足自身开发就业、积极向外转移就业,二者并重,齐头并举;在摆放上,不是孤立地就就业抓就业,而是抓住被确定为河南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市的机遇,把促进城乡就业放到统筹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体化大格局中,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着力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为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在思路上,以促进开发就业、平等就业、素质就业、稳定就业为目标,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就业为重点,以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为突破口,协调推进城乡就业,突出抓好统筹城乡就业岗位开发、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用工管理、困难群体帮扶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
二、坚持发展、输出两手抓,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
有充足的就业岗位是实现就业的前提条件。围绕增加就业岗位,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一是抓发展。我们将发展经济、推进小城镇建设与促进城乡就业统筹起来考虑,在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周边,规划建设了7个各具特色的工业集中区,引导农村人口和各类要素向城镇集中,扩充市场容量,发挥积聚效应。积极调整和优化城乡经济结构,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同时引导资金、技术和人才向农村转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壮大城乡经济总量,拓宽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领域,以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带动就业。目前,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例已达55%;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周边农村发展配套产业,使全市35%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化为工人;通过城镇辐射带动,两年来近8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二是抓输出。我们按照“三个转变、三个延伸”(即从盲目向有序转变,从自发向有组织转变,从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由农村向城镇延伸,由青年向青壮年延伸,由国内向国外延伸)的思路,完善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在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城市建立稳固的劳务输出基地,打造劳务输出品牌,输出规模两年增长了4倍多,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已达12.5%,成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
三、强化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
素质较低、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是制约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因素。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从调动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入手,狠抓职业技能培训。一是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整合劳动、农业、工青妇等单位的各种政策资源,制定统一培训计划,结合各自特点,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形成了共同参与培训的合力。二是调动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实行培训招投标制度,将管理规范、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信誉好的22家培训机构作为城乡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基础薄弱、名存实亡的培训机构及时予以淘汰。三是调动农村富余劳动力接受培训的积极性。我们在加大培训补贴力度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培训方式,在全省率先推广“流动培训学校”模式,动员培训机构将电动缝纫机、电焊机等机器设备拉到农村,把培训班办到农民的家门口,使农民不出村就能接受培训。通过以上措施,基本形成了公益性培训与社会化培训有序竞争、互为补充的职业技能培训格局,全市各类培训机构年培训能力达10万人,培训后就业率达92%。由于创业培训工作突出,还被确定为全国创业培训重点联系城市。
四、搭建平台,着力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效对接
坚持把统筹城乡就业过程作为服务农民群众的过程,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向农村延伸,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搭建起城乡一体、便捷有效的就业服务平台。一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在完善新区、老区两个大型劳动力市场功能的基础上,在全市24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借助这个平台,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就业信息联网,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村民轻点一下鼠标,就可了解各种用工信息,求职择业更加方便快捷。二是理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体制。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全部实现了县级垂直管理,人员、经费得到保障,工作、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三是建立两支基层就业服务队伍。为解决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我们探索建立了农村就业服务联络员队伍和城镇就业促进员队伍。在全市879个行政村招聘了1054个农村就业服务联络员,在75个社区录用了78名社区就业促进员,使全市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就业服务联络员,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就业促进员。通过他们,摸清了全市劳动力资源、企业空岗情况,并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有效解决了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创新机制,着力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良好环境
为构建城乡就业一体的政策体系,一是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先后出台了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土地流转等7个方面的15项具体政策措施,取消了一切歧视和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的政策制度,解除农民进城务工的后顾之忧。二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权益。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在建筑行业全面推行工资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及时纠正和惩处拖欠工资等劳动违法行为。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1%,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三是建立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的长效机制。根据城乡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在农村组织实施就业扶贫计划,通过免费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补贴路费等方式帮助其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对城镇出现的“零就业家庭”,采取党员干部分包帮扶、分类解决的办法,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劳务输出等方式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做到发现一家,解决一家,率先在河南基本消除了“零就业家庭”。
尽管我们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家对试点工作的要求,以及广大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期望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方向,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市经验,全面落实会议精神,开拓创新,大胆实践,争取把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做的更好,再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