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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座谈会]南通市:转移就业谋发展 城乡统筹促和谐
2007-12-11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庆平

  江苏南通滨江临海,交通发达,近几年,经济发展迅猛,地区生产总值超千亿,财政收入过百亿,城镇农村居民纯收入年年攀新高。去年以来,我市切实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关于城乡统筹就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将统筹城乡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并列入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和政绩考核体系。围绕构建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我市狠抓政策机制完善,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在促进城镇充分就业的同时,努力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充分转移。今年4月,我市被劳动保障部正式列为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6月,国家劳动保障部调研组来通专题调研,充分肯定了我市的统筹城乡就业工作。

  一、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就业格局基本形式

  通过近一年的运作,我市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目前,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3%,全市160个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创建达标率为56.5%,共解决了253户“零就业家庭”411名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9月底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同时,今年以来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6.1万人。我们认为,以上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城乡一体的就业促进机制逐步建立。市劳动保障局与市委农办、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农林局、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形成了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责任体系;二是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基本形成。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实现了城乡统一,取消了城乡差别的各类管理制度,建立了以“培训券”为主要依托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制度,健全了被征地农民就业扶持政策体系;三是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全市152家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为城乡劳动力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城乡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实现信息联网,南通人力资源市场与南通人才市场联网贯通,实现资源共享;四是城乡一体的职业培训体系不断健全。依托159家定点培训机构,为城乡劳动者提供质量高、形式多样的培训。

  二、攻坚克难,突出重点,惠及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趋于规范

  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消除就业歧视,健全就业制度,完善就业服务是关键,但辅之以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样不可或缺,这又将在城乡劳动者实现公平就业的同时,确保稳定就业。为此,我市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突破口,实行和其他险种捆绑征收的办法,逐步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城镇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险范畴。目前我市已有23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一是以点带面,认真部署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规划。以先行解决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突破口,逐步将所有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市劳动保障局在出台《南通市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推进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专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专门下发《关于我市建筑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三年“平安计划”提速为两年,后又与建设部门联合发文重申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保要求,细化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手段,督促建筑企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彻底解决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问题,大大加快农民工全员参保的进程。

  二是循序渐进,采取“两个结合”分步推进覆盖实施工作。“两个结合”即“捆绑”与“松绑”相结合、本地农民工参保与在外地施工的农民工参保相结合。为了彻底打消企业参保顾虑,我市专门为高风险行业的农民工开通了工伤保险单险种先行的“绿色通道”。凡已经参加其他社会保险险种且符合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的用人单位,实行和其他险种捆绑征收工伤保险的办法(即“捆绑”);对符合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暂不具备参加其他社会保险险种的用人单位,可先参加工伤保险,待条件成熟时再参加其他社会保险(即“松绑”)。对本地务工的建筑业农民工,一律按要求纳入工伤保险;对在外地施工的农民工,如参加外地的工伤保险,不再纳入本地参保对象,如未纳入外地工伤保险范围的,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积极与外地劳动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

  三是大胆创新,优质高效地开展经办服务工作。首先,创新工作思路。对全市所有建筑企业适时发出“工伤保险参保通知书”,明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全部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手续。为适当减轻企业负担,我市按营业额的12%和8%分别核定建筑业和市政工程企业的征缴基数(此前均按营业额的15%作为征缴基数),同时,向所有用人单位寄发“工伤保险权益告知书”,提醒用人单位及时、准确地提供参保人员花名册或在建工程项目资料。其次,创新参保模式。实名参保,按工资总额征收基金是社会保险的通行做法,但在建筑业农民工参保工作中操作有难度。为破解难题,我市积极探索以建筑企业为参保主体,以实际工程项目为参保对象,以特定“参保协议书”为管理载体的参保方法,创造性地形成了“项目参保,核定预征,协议管理”的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新模式。针对餐饮、住宿和娱乐企业外来人员集中且流动频繁等现状,实施“总量包干,实名参保,动态管理”的新参保管理办法。

  四是完善机制,积极为未参保农民工提供援助。针对少数企业以行政诉讼复议和法律程序为由,恶意拖延工伤赔偿时间,严重损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我市出台《南通市市区农民工工伤救助试行办法》,创建未参保农民工重大工伤事故工伤保险救助绿色通道机制,明确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5级以上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拒绝或恶意拖延承担工伤责任时,可先由工伤保险储备金垫付其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再由劳动保障、司法等政府部门代为追偿。

  各位领导,同志们,近年来,我市在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试点工作中瞄准城乡统筹目标,坚持民生为本理念,通过发展经济,健全制度,优化服务,使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逐步纳入良性互动的轨道,使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愿望得以实现。当然,对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实现城乡统筹就业的要求,特别是今天聆听了兄弟省、市的经验介绍,我们深感在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工作中需要付出的努力还很多,需要探索的道路还较远。我们一定会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市的城乡统筹就业工作,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努力构建惠及全体城乡劳动者的和谐就业环境。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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