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段天玲
潜江市地处江汉平原腹地,为湖北省直管市,境内有全国十大油田之一的江汉油田。总人口100.2万,共有劳动力60万,其中农村劳动力40.1万,城镇劳动力19.9万。全市从业人员总数52.9万人,一产业从业人员17.2万人,二产业从业人员16.1万人,三产业从业人员19.6万人,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32.5%、30.4%、37.1%。
去年底,我市被国家劳动保障部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后,坚持实行政府主导、劳动保障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统筹城乡就业服务体制,在实践中作了有益的探索,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已初见成效。
一、出台积极的就业政策
市政府1号文件《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劳动保障、发改委、农办、教育、公安、建委、计生、卫生、农业等部门也相继出台了配套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户籍管理政策、农村土地制度政策、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政策、农民工进城居住政策、农民工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农民工法律援助政策、农民工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政策、农民工享受《工会法》赋予的权利政策、财政投入政策。十大政策出台,对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民工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维护作用,从而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到目前为止,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25.9万人,现已通过各种渠道转移就业21.8万人,每年创劳务收入18亿元。
二、层层建立组织领导
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劳动保障、市发改委、农业等25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各部门、各区镇处场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延伸到全市46个社区和375个行政村,形成了市、区镇处场、社区(行政村)三级组织领导网络,为统筹城乡就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制定工作考核办法
我市印发了《潜江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等文件,将试点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分部门、区镇处、社区、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和驻外劳务管理站五类,按照责任单位的不同类别确定不同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工作数量、质量和时限量化标准年终实现考核验收,严格实现奖惩兑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三级干部会议上予以表彰,对未能全面完成工作目标的少数地方向全市进行通报。
四、确立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我市积极整合全市职业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种职业培训机构的功能和作用,重点加强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和实训基地的基础建设,使其发挥职业培训的龙头、示范、辐射作用,带头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培训,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培训资源作用,形成惠及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和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灵活开放的职业培训组织体系。按照“大培训、大转移、大增收、大发展”的思路,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市场需要和劳动力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培训专业,确定培训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努力使培训内容与受训者的意愿相符合,与就业岗位要求相适应,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相衔接。建立“潜江裁缝”、“水产养殖”、“精细化工”、“服装纺织”、“机械加工”等劳务品牌培训规划,把潜江劳务品牌做强做大。
五、强化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
今年,为适应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需要,我市建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切实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优质就业服务。一是在375个行政村每村聘请了一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中心、站、协理员所需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岗位补贴一并列入市财政预算。二是按照“金保工程”总体要求,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延伸到区镇处、油田和社区,为各区镇处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配备了电脑、电话机和传真机,实现市、区镇处和各社区网络联通。三是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城乡劳动力普查,对375个行政村和46个社区所有居住户逐村、逐街、逐户进行调查,分门别类建立了资源信息库。同时,根据市内外用工信息情况,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库,并及时发布用工信息,为城乡劳动力提供信息引导。四是实施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失业人员两个资源库的合并工作,逐步实现城乡劳动力资源一体化管理。五是坚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技能岗位对接活动”等主题活动,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六是开展劳务派遣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为城乡劳动者办理录用备案、就业登记、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技能培训鉴定等合同内容约定的服务项目。
六、实施“迎接新市民工程”
今年9月,为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我市启动“迎接新市民工程”,允许“五类”农民工在城镇居住地落户,并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城市公共服务。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对首批办理落户手续的644名农民工,提供了就业培训、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土地流转、城镇居住、计划生育、劳动维权等一系列的公共服务。
七、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
从今年元月开始,市政府将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所必需的资金3071.5万元一并纳入财政预算和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计划。主要解决镇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城乡劳动力资源入户调查、媒体宣传、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市就业训练中心设施添置,市就业再就业训练教学大楼建设,统筹城乡就业试点考核奖励,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援助对象中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资金的必要投入。
虽然我市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异地农民工回归后养老保险转移问题、农村劳动力的失业界定及失地农民的生活补贴标准等。对此,我们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便指导基层。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就业促进法》为动力,以本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创新农民工户籍、土地流转、房屋居住、劳动维权、公共就业等方面政策和服务,研究制定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办法,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和平等就业,确保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