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劳动保障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工作方针,统筹城乡就业,逐步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管理服务网络,努力为外来工创造宽松、和谐、平等、公平的就业环境,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一、完善外来工就业服务体系
1、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全方位一条龙免费服务。每年年初举办“春风行动”大型企业用工招聘会,每月定期举办招聘会,免费为外来工求职求职就业提供交流平台。
2、加强职业介绍监管。每年会同工商、公安、经贸、工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非法职介机构。引导求职者到合法职介求职,人口流动高峰时,通过报纸、电视发布公告,在车站、街头散发资料,公布合法职介机构。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资源整合、重点扶持和激励政策,努力构建市、镇、村、企业四级培训工作服务网络。通过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形式提高外来工就业能力。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本地农民工同等培训待遇。
4、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城乡一体、信息共享的劳动力市场这一优势,及时把外来工求职信息、企业用工信息、各培训学校的培训信息输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有线电视、电子显示屏、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广告栏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布。完善南安市劳动力市场网站建设,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和发布制度,秉承“您招工我帮忙,您求职我服务”的理念,积极为外来工求职服务。
5、健全就业服务网络。市职业介绍中心对本地工、外来工免费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为外来工求职就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健全外来工社会保障体系
1、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提高外来工参保人数。
2、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深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平安计划”,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农民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补偿等政策,切实加强工伤保险的基础管理,简化办理程序,努力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落实工伤待遇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3、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加大政策宣传面,采取信息简报宣传、新闻媒体宣传、服务指南宣传、政策咨询宣传等种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解疑释惑,提高外来工参保意识。
三、维护外来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一是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劳动合同来规范农民工的用工秩序。制订相应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明确合同中必备的条款和禁止性条款,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工免费发放,把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调整纳入法制法、规范化的轨道。二是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制度,积极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
2、加强工资宏观调控,建立工资发放监控机制。一是合理确定和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大力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进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实行保底工资、工龄工资、福利工资和绩效工资等新型工资制度。二是继续开展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活动。扩大“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范围,提高企业按时足额发放的自觉性。三是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企业员工工资的长效机制。首先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工资拖欠案件,及时介入处理,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规模较大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大检查。其次是加强重点对象监控,对欠薪两个月的企业,由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对欠薪三个月的企业,由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建议工商行政部门对欠薪企业营业执照年检予以缓检。再次是创新工资发放办法,倡导企业实行员工工资由银行发放,便于政府对企业工资发放情况的监控。加快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使农民工工资将得有效保障。
3、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契机,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规范企业规章制度和用工行为,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二是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文化低、收入少、时间紧的特点,简化程序、降低成本,受理外来务工人员投诉举报,采用缓交、少交、免交仲裁费用,开通追薪绿色通道,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李聪民
颜国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