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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开展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进一步推进民办职介机构诚信服务
2007-08-24

  为推进大连市职业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市劳动保障部门定于8月底至9月初对全市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凡取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从事职业介绍服务2年以上、通过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商和税务登记机关年度审验、自愿签署并承诺遵守《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自律公约》的资质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采取“A”、“AA”、“AAA”三个等级逐级评定,即“AAA”级在“AA”级单位中择优评定,“AA”级在“A”级单位中择优评定,由中国就业促进会统一发放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评定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连续两次获得“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可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对已获得信用等级的机构,但违反《自律公约》或信用状况明显下降的,经核实将降低或取消信用等级,同时更换或收回信用等级牌匾和证书,并在媒体予以公布。

 

稿件来源: 大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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