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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不断加大就业工作力度,以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为总体方针,积极拓展城镇就业渠道,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努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促进了就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及其配套文件15个,明确规定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形成了新一轮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
扩大鼓励创业吸纳就业的政策补贴范围:对各类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开发就业岗位吸纳本城乡劳动力20人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吸纳“3545”下岗失业人员的,按每人每月150的标准基于岗位补贴。扩大实施就业援助补贴范围: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腾岗位用于安置“3545”下岗失业人员的,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每安置1人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并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根究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工作的需要,积极协调整财政支出,加大资金投入,将每年财政可支配财力的1%作为就业再就业资金列入预算。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各级乡镇要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服务延伸到村,建立以信息化核心、贯通城乡、统一开放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网站,完善其用工信息的搜索与发布、劳动力资源的调查与开发、市场导向就业机构等公共就业服务职能。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市18—60岁的城乡劳动力135.7万人,城乡就业总人数达到88.87万人,就业率为66%。其中,农村劳动力资源71.91万人,实际从业人员66.57万人,就业率92.6%。年末在岗位职工20.7万人,新增个体私营从业人员1.6万人,就业人数达到22.3万人次,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万人32.8万人。年末城镇人口登记失业人数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王源
陈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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