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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提出《就业促进法》议案的人大代表李邦良
2007-03-09

  

  李邦良:为百姓做好事我光荣

  “我感到非常光荣、非常激动、非常欣慰,因为我为全国的老百姓做了件好事,做了件实事。”在京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浙江代表李邦良这样高兴地告诉记者他现在的心情。因为由他最早提出的要尽快制定《就业促进法》的草案已经进入了最后的审议、通过阶段,就要成为正式法律了。

  在今年的“两会”召开前夕,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就业促进法》草案。对促进就业的原则、方针和工作机制,建立政策支持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作出规定。此间评论认为,促进就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和基础性工作,“就业促进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部重要法律。”

  今年60岁的李邦良代表是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五年来,他认真履行人民代表的职责,每年都会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其中很多都是关于民生问题的。早在2003年他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制定就业促进法议案。他说:“当年我是第一个向人大递交了关于尽快制定就业促进法的议案。目前,就业问题成了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正是基于这个出发点,我参考了国外的情况,他们都有《就业法》,不光有《劳动法》。所以为了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非常有必要制定《就业法》。人大代表平均每年提交的议案有三千个,能够通过是不多的,这也说明我们的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重视、关心我们老百姓的就业问题。”

  在李邦良代表的桌子上,记者看到今年他带来的十多项议案,其中有4项都是关于新农村问题的,比如农村医疗保障体制的进一步建设。

  当了五年人大代表之后,他这样告诉记者他的感受:“我的思想境界更高了,视野更广了,能够不光站在企业的立场上看问题,而且要站在全国人民的利益上看问题,这个转变是非常大的。提高自己的境界,也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企业发展了也有利于国家的发展,把国家的发展和企业的命运联系起来。所以作为一个企业家不光要把自己的企业办好,为国家多做贡献,同时也要多尽一点社会责任,多为社会承担点责任。”

 

 

稿件来源: 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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