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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处长田光哲在中德合作下岗妇女再就业项目总结报告
2006-12-01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简介

  中德合作妇女再就业项目启动于1999年4月,中方实施机构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具体承担单位为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德方实施机构为德国技术合作公司。项目实施期限为7年,第一阶段自1999年4月至2003年3月,南京市作为唯一的实施城市,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部项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第二阶段自2003年4月至2006年3月,辽宁省本溪市成为项目的第二个实施城市。

  项目确定的最终目标:下岗失业妇女能够成功地谋取就业岗位或自办并经营小企业。项目的工作目标分解为四个子目标:1、建立符合妇女就业和用人单位需求的就业服务体系并向下岗失业妇女提供有效的服务;2、根据妇女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向下岗失业妇女提供培训和转岗培训;3、实施贴近经济发展的就业促进措施;4、通过培训和咨询指导,提高下岗失业妇女创建和经营小企业的能力。

  项目目标群体:一是直接目标群体,即接受项目培训和服务以及在项目成果推广过程中受益的南京和本溪市下岗失业妇女;二是间接目标群体,即两个项目城市各级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

  项目四个主要工作领域: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人员租赁)、创业促进。

  (二)工作措施

  1、以培训为抓手,以能力建设为先导,积极引入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的工作理念和技术方法。

  项目实施以来,先后40多批次委派国内外有关专家、培训机构到项目城市工作,对项目工作人员和项目实施机构进行培训需求分析、社会性别、关键素质、职业指导、公共私营合作、人员租赁、培训师等专题培训,共开办培训班40多期,培训中方人员1500多名;先后派出11个培训团和4个考察团,共计120人左右赴德国、法国、奥地利、荷兰、卢森堡等国家参加培训师、项目管理、劳动力市场统计与分析等专题培训和业务考察。

  2、以项目示范点为载体,实施“一揽子”就业促进方案,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就业服务新模式。

  紧紧围绕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这一目标,实施了项目城市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促进等“一揽子”就业促进方案,并在不同的就业服务领域,先后选择建立了多个项目示范点,尝试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取得了较好效果。

  (1)职业培训。南京市结合劳动力市场供需状况和下岗失业女性特点,开展了针对就业困难妇女的再就业培训、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培训和农村妇女的订单式转移培训。项目共开办了商贸营销、家政服务员(初、中级、涉外)、办公文员与网页设计、平面设计、印刷装订等10期示范培训班,示范培训学员420人,培训合格率、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在示范培训中,在德方专家指导下,运用小班化组织形式、互动式培训方法和培训效果评估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逐步推广到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培训整体工作中去。如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培训项目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了多项培训质量标准并在全市推广应用。与此同时,围绕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新职业、新工种培训项目。该市目前每年开展就业培训十万人次,妇女占50%以上。

  南京市于2003年9月实施了失业女青年就业见习培训计划。该项培训吸取了德国“双元制”培训的优点,将传统的职业培训延伸到企业具体的工作岗位。经过双向选择的50名失业女青年在不同的企业、岗位接受了为期6个月的就业见习,见习结束后一次性就业率达到68%。自2004年8月至 2006年10月底,南京市已有1.6万名青年参加见习培训,50%以上在见习后直接被见习单位录用。

  本溪项目第一期示范培训工作,由本溪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承办, “服装工艺与设计”,培训时间为5个月。此次示范班计划培训学员25人,实际完成29人计划培训合格率95%以上,实际完成合格率100%。计划学员毕业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率:中级60%,初级40%;实际完成:中级100%,高级6.6%。在示范培训班开班之前,同7家企业签订了用工订单,并且形成校企供需网络;学员毕业时,共有8家企业到校招录学员,供学员双向选择。

  (2)职业指导。在部和德方有关专家指导、帮助下,南京市针对妇女特殊群体于2000年9月率先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成立了职业指导窗口----“南京市妇女职业指导室”。到2006年10月底,“南京市妇女职业指导室”共为5077名下岗失业妇女提供了“一对一”指导服务,重点跟踪服务1680人,实现再就业1450人,就业率为53.2%,稳岗率为62%;市妇女职业指导室还举办下岗失业妇女群体职业指导26场,受益者达到1000多人。

  为进一步完善职业指导技术手段,项目双方共同引进和开发了专门的职业能力测试软件,南京市先后为308名下岗失业妇女进行了职业能力测试,帮助其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领域和工作岗位。

  在项目示范、带动下,南京市市、区(县)两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市总工会、市妇联、街道社区陆续建立了专门的“妇女职业指导室”,配备了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全市形成了规范化的职业指导工作网络。到2006年9月,全市妇女职业指导网络共为96231名下岗失业妇女提供规范的职业咨询和指导。

  2004年3月26日,在德方帮助下,本溪市劳动保障部门首次成立了妇女职业指导室与群体指导室,之后又在明山区、溪湖区成立2家妇女职业指导室,其它县(区)也相继开展了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一对一”职业指导工作,构建了全市妇女职业指导工作网络。中德合作项目办公室于2004年2 月26日至28日,在本溪举办了首期妇女职业指导员培训研讨班,共有15名职业指导员,参加了培训研讨班学习。至2006年9月,本溪市已有3308名下岗失业妇女,分别在市、县、区的妇女职业指导室,认真地接受了一对一或群体的职业指导,其中已有1519 余人实现就业再就业,成功率为46% 。指导室还举办妇女群体职业指导18场,受益者达到1080余。

  (3)职业介绍。在不断完善传统的职业介绍方法和手段的基础上,项目引入了人员租赁的新模式,南京市建立了两家人员租赁公司示范点——南京鼓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江苏汇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这种租赁型用工模式,打破传统的“员工为企业所有”的单位用工模式,适应了大量弹性就业、灵活就业形式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两家公司目前已经与443多家用人单位签订了人员租赁协议,人员租赁规模达到近31622万名,其中女性占62%以上。弹性就业数量的增长,也为两家人员租赁公司的自身发展带来了机遇。

  为规范和引导人员租赁型企业的发展,南京市于2004年8月成立了“南京市人员租赁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达到32家。到2006年10月,协会会员单位租赁型就业人员达到56118人。

  本溪的人员租赁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于2004年11月成立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05年7月成立了新大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项目专家组的指导和帮助下,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员租赁数量比试点前增长了2倍,目前以租赁4000人;新大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员租赁数量仅2006年就比前两年增长了6倍.在两个人员租赁示范点的带动下,本溪的人员租赁业也得到了发展,全市现有各类人员租赁或中介形式的公司10余家,补充和完善了本溪的劳动力市场。

  (4)创业促进。南京市创业促进工作伴随着项目的实施而不断得到发展。在项目帮助下,重点强化了创业培训和创业咨询指导工作。在创业培训工作中,得到了部和德方专家的大力支持,先后引入了SYB、GYB、IYB等培训课程及相应教材,开展了师资培训和针对下岗失业群体的示范培训。2003年下半年以来,南京市创业培训基地数量扩大到10家,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培训共同推进,两个层面相得益彰。在此基础上,将创业促进工作由单纯的创业培训扩展到创业项目征集与发布、开业指导、后续跟踪等全程服务,先后成立了“创业咨询专家志愿者服务团”和“创业指导室”,为下岗失业妇女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及时帮助其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志愿服务团的50多名专家共为3565人次提供咨询指导,其中女性1798人,提供上门跟踪指导服务达500多人次。

  在创业促进工作中,他们注重建立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机制,发挥社会资源优势。 2003年9月份以来,选择南京理想创业服务中心等机构实施创业促进示范工作,开展了创业培训、项目发布、创业见习、开业指导、后续跟踪等领域全方位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社会资源的整合、优化,南京市创业培训规模和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如今全市每年创业培训人数达到3000人,创业成功率达51%。

  本溪在创业工作中,一是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制定方案。2005年初,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本溪市创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财政、银行、工商、税务、工青团、新闻媒体等部门组成,专门研究制订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工作开展的重大问题。明确了市、县区分别设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专项资金,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创业培训所需费用;创业实习所需费用;创业项目评估;论证所需费用;创业宣传所需费用;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所需其他费用。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优先保证创业专项资金,为全市创业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年6月8日,在全市就业工作会议上,又印发了《本溪市鼓励和保护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暂行规定》和《本溪市扶持培养创业带头人实施方案》。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加大了支持力度,除了政策扶持外,对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实行挂牌保护,为创业人员提供了良好的服务环境。由于政府成为创业扶持的主体,全市基本形成了创业扶持、创业服务和创业保护的良性循环链条,营造了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的良好氛围。二是和辽科世华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共同组织实施SYB创业示范培训。通过培训,大批想创业而又缺乏经验的下岗失业妇女学习到如何在创业中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创业项目、签订合同、规避风险、科学管理、解决债务纠纷等一系列经验,提高了妇女创业的成功率。从2003年4月中德合作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项目开始实施至2006年10月,全市共举办创业培训班68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070人,其中女性1055人,占培训总数的51%。有1212人成功创业,直接带动9771人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其中女性成功创业593人,占创业总人数的49%。创办的企业能生存1年以上的占50%。

  3、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共同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

  项目实施初期,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联合市总工会、妇联、民政、工商、统计等部门成立了“南京市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全市就业再就业各项目标的实现,他们借鉴中德项目的成功做法于2003年初成立了“南京市促进就业委员会”,制定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使得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初步形成了全社会方方面面齐抓共管的喜人局面。

  政府各部门在营造就业、创业环境、制定政策、提供服务、树立创业和就业典型等方面资源共享,协同推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如2003年、2004年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联等四家单位联合开展了两届“南京优秀女创业人员颁奖活动”,在下岗失业妇女当中,评选出一批有影响的创业女明星,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这项活动如今已经成为南京市创业领域的一个品牌活动,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

  2003年2月成立了本溪市项目领导小组,下设中德合作本溪市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项目办公室管理机构。7月,本溪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联合市工会、妇联、市财政、国税、民政、工商、统计等部门成立了“本溪市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协调小组”,定期开展活动,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项目得以顺利启动和实施。为使中德合作项目更好的服务于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本溪市在全市225个社区建立了项目“联络员”制度,确立了 225名联络员,使项目直接深入到千家万户,及时其培训理念宣传到失业人员当中,使其获得了中德项目培训内容,改变就业观念,接受中德项目中有关再就业和创业的理念,为她们再就业引导方向。

  4、注重加强项目宣传和成果推广工作,努力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项目在积极探索和实践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内对外的宣传和成果推广工作,不断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在部和德方专家推荐下,项目先后20余次派代表参加国际及国内举办的论坛、研讨会、学术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与有关方面进行交流,不断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其中,2004年3月份在南京召开的中德项目国际经验交流会、2004年4月份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就业论坛、2005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创业促进论坛等会议上,中德妇女再就业项目的典型发言,得到了与会各方的高度评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德国政府、德国技术合作公司等方面的领导高度重视项目的进展情况,多次听取项目汇报或上门考察项目实施情况,并指出要大力宣传项目取得的经验,积极推广项目取得的成果。为拥有自己的宣传阵地,专门设计了项目徽标,南京市、本溪市先后分别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设了项目网页,编写了《创业手册》、《职业指导手册》、《培训手册》、《人员租赁》等相关工作手册和培训教材,制作了VCD专题片、画册、宣传页及展板,南京还编印出版了项目刊物——《自强之路》。

  与此同时,项目注重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对项目活动、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不断进行宣传和报道,除项目城市所属地方媒体外,新华社、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国劳动力市场网、中华妇女网等媒体都对项目进行了宣传,使得项目的影响更加广泛。

  本溪市在作好项目的日常宣传外,于2004年4月和10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市妇联、市总工会联合在市政府广场举办了两次“中德项目暨失业妇女再就业宣传活动”,有近2万名下岗失业人员来到了宣传会场,在活动现场,中德项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为下岗失业妇女进行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进行宣传,使下岗失业妇女对中德合作项目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在下岗失业妇女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鉴于中德合作下岗妇女再就业项目取得的成绩和产生的影响,德方项目主任鲍尔博士还被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2003年度南京市促进就业先进个人”称号。这是南京市历史上第一位获此殊荣的外籍人士。南京市市长蒋宏坤先生亲自为鲍尔博士颁奖。2004年3月22日,辽宁省政府授予本溪项目专家鲍尔博士、史维格先生为“辽宁省外国专家突出贡献奖”。

  二、项目带给我们的启示

  我们承担组织中德合作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项目的实施工作,深深感到无论是项目的组织者,还是项目的实施对象,受益匪浅,深切感悟到了开展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启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在劳动就业领域的合作,向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学习,借鉴其促进市场就业的先进理念、技术和方法,帮助改变过去忽视市场作用、主要依靠行政管理手段解决就业问题的传统思维和做法,逐步实现“以人为本”的社会化、个性化就业服务。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深了对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就业发展过程的了解和认识,尤其是这些国家在发展职业培训、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开发从而实现人力资源有效配置的成功经验。

  (三)项目合作领域中引进的一些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是我们以前接触不多或者比较陌生的。如培训需求分析方法、互动式培训方法、人员租赁、妇女职业指导暨职业能力测试、劳动力市场统计分析方法。这些告诉我们:促进就业不仅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必要的资金投入,同时也需要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手段。

  (四)项目的实施,给我们提供了打造一支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的劳动保障工作队伍的机会。大家的视野得以开阔、观念得以更新、素质得以提高,对做好今后的劳动就业工作充满信心。项目的成功实施,也标志着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融入改革开放的大格局,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谢谢!

  2006年12月1日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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