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劳动保障局:
8月21日,劳动保障部召开了2006年技能岗位对接活动暨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情况通报视频会,张小建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张小建副部长重要讲话精神(讲话内容请到中国劳动力市场网"领导讲话"专栏中下载),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88号)和省厅《关于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6〕213号)、《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劳社秘〔2006〕219号)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筹兼顾,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要将回到原籍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集中开展两次全省性专场招聘活动。9月12日、9月22日,在全省17个市同时举办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各市要广泛收集岗位信息,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窗口,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便利服务。活动月期间,要集中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开展失业登记、发放《就业服务卡》、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推荐职业培训、提供岗位信息等"一站式"就业服务。
三、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活动开始前,各地要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服务月的活动安排、主要内容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具体地点、联系电话,公布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服务项目、享受的优惠政策内容及程序等,让广大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和社会各界普遍知晓;活动期间,要及时报道活动的动态信息和专场招聘会的岗位信息,吸引广大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主动参与;活动结束后,要大力宣传活动取得的效果,营造有利于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的氛围。
四、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要对辖区内回到原籍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进行一次上门政策咨询服务,使他们了解省、市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服务月的活动安排,引导其主动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失业和享受就业服务,指导其积极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就业服务月各项活动。要将求职困难或家庭困难的登记失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纳入重点帮扶范围,确定专人负责,落实相关政策,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五、重点联系城市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省厅确定合肥、淮北、蚌埠、淮南、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8个市为重点联系城市。8个市的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班子,明确具体职责,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重点联系城市的活动方案请于9月1日前上报省厅就业处,各地活动月开展情况总结请于10月10日前报省厅就业处。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
200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