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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今天听取大家的发言和交流,深受感触和启发。"研修"活动可以理解为研究讨论,修得正果,希望与会的50个示范县都能够修得正果。今天上午,小建部长站在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高度做了非常重要的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贯彻。
作为以前对劳务工作进行学术研究,
现在又从事这项工作的一名官员,我认为今天我们所探索的课题是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带有普遍性意义的课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特别是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必然出现的规律。这个规律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的,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但在中国表现得更为突出,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要想建设现代化,发展工业特别是中央提出来的新兴工业,尤其是要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然会面对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我们在分析就业形势的时候,其中有一个重要特点是面对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高峰期,这是伴随着城市化、新兴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而产生的。在世界各国,当人均GDP达到1000-3000美元的时候,自然会出现城市化进程加快,随之而来的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速度加快。
对于这样一个突出问题,上上下下都非常关注,本届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最广大农民的利益。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如果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培训社会主义新农民。"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过去提出要"消灭"农民,主要是指行为方式和身份的转变,使农民从以农业为主转变为亦工亦农并逐步转变为产业工人。农民工在城镇已经成为产业大军,建筑业80%以上来自农民工,加工业、工业企业大约有50%是农民工。面对这种规律,政府应该积极探索应对措施,这需要一个认识过程。"文革"时期,政府对农民进城谋生存持反对态度,视之为"盲流",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民劳动者,使之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到城镇务工谋生存、谋发展。这种转变之初政府认识是不到位的,提出要清退计划外进城农民工,但农民进城是大势所趋,政府干预是无法阻挡的。因此,面对这种规律,政府应该顺势而上。但是同时,政府不能大包大揽,否则就会违背规律,政府要沿着这个规律,创造宽松的环境、制定鼓励政策、建立公平的制度、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如何提供好的环境和服务正是我们今天要研究的课题。
每项工作都要有一个抓手,过去在改革企业用工制度时,我们抓企业做试点;现在抓就业问题时,要以城市做试点;抓农村劳动力转移就要以县为试点。我们在全国选择了工作成绩比较好的50个示范县,就是为了共同研究抓好这项工作。从今天讨论的内容来看,各个县都有自己的经验,根据各自自然条件和环境的不同情况创造了不同的模式。我们之所以选择50个示范县,而不是象过去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一样只照搬一个模式,就是为了适应现实的多样性,要让50个示范县创造出多种模式,使之符合全国3000多个县不同的实际情况。
在培训方面,刚才有的县提出实行"培训券"制度,推行这种模式应该避免市场有价流通现象,实际上各县在这方面都有自己的考虑和规定,越接近基层的"培训券"越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越具有公平性。还有一种模式是直接向培训机构提供补贴,这种模式比较普遍。培训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定向式、定单式、"1+X"等多种方式。政府应该允许对不同的模式进行探讨试验,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对农民工转移培训给予资金补贴。国务院2005年36号文件和2006年5号文件对此做出了规定。36号文件对所有提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给予补贴,贯彻36号文件中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政策,我们是按照人均500元的标准测算的,计划培训800万人,需要40亿资金。国家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我们就要用足、用好这些政策。刚才有代表提出劳务输出经费来源问题,我认为,只要能抓好政策的落实,资金应该不成问题。比如,滑县输出的30万人都能参加培训,按每人500元进行补贴,这是一笔相当可观的经费。
最近,我们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借鉴包括50个示范县在内的各地经验,总结出3种培训形式:一种是以农村新生长的劳动力包括初、高中毕业生和军队复转军人为主要培训对象,称为"劳动预备役培训",享受国家补贴;第二种是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要培训对象,称为"劳动输出培训",政府出资是要支持有组织的劳务输出,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要培训对象、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培训可以享受补贴;第三种是以已经外出务工的农民为培训对象,称为"农民工培训",同样享受国家补贴。以上三种模式都是各地创造出来的。今年我们下达了全国800万的培训计划,十一五期间每年要向城镇输送850万农村劳动力,要在政府提供资金支持的前提下,让大部分进城民工得到培训。希望50个示范县能够为完成这个计划做出贡献,同时要落实好政策,争取资金,让进城民工切实受益。
另外,国家还规定城镇所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必须向农民就业敞开大门,为他们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包括岗位信息、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等,对他们与城镇劳动者一视同仁,享受公平的就业服务制度。
政府应该顺应形势提供的服务,不是大包大揽,而是完全靠市场进行指导。我们的就业方针是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这样的方针,政府要提供的是服务,县一级政府要做到输出有服务、就业有岗位、维权有保障。
本次研修活动是自去年确定50个示范县之后首次在一起进行研讨,目的是探索如何把政府的责任搞清楚,如何顺应形势推动劳务工作发展。希望大家通过两天时间的交流探讨,能够有所收获,真正使50个示范县作为劳务输出工作的旗舰、领头羊,带领全国其他县搞好这项工作。
200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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