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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市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情况
2006-03-29

序号

省份

城市

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1

河北省

石家庄

《关于印发创建双百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劳社[2004]78号)

劳动保障局

2

秦皇岛

《开展创建“充分就业街道(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乡镇”活动的通知》(秦劳社就[2006]3号)

劳动保障局

3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关于报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函》(内就服办函字[2006]6号)

省就业服务局

4

包头

5

赤峰

6

满洲里

7

辽宁省

沈阳

《沈阳市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方案》

(沈就业办发[2005]4号)

市再就业办

8

鞍山

《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竞赛活动的通知》

(鞍促就办字[2005]11号)

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9

本溪

《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3]6号)

市政府

10

吉林省

长春

《开展争创下岗职工全就业居委会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2000开始)

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

11

吉林

《关于开展创建再就业工作先进街道和充分就业社区委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函[2002]48号)

市政府

12

黑龙江

大庆

《大庆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实施方案(试行)》

(庆劳社发[2006]10号)

市劳动保障局

13

江苏省

南京

《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

(苏劳社就管[2006]6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14

常州

15

无锡

16

南通

17

徐州

18

安徽省

蚌埠

《关于印发〈蚌埠市充分就业社区申报及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蚌再就办[2005]30号)

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9

安庆

《关于印发〈安庆市先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优秀劳动保障专管员考核申报办法〉的通知》(宜再就业[2004]3号)

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

福建省

福州

《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

(闽劳社文[2005]180号)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1

厦门

22

南平

23

江西

南昌

《南昌市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实施办法》(2005

市劳动保障局

24

湖北省

襄樊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方案》

(试行)

市劳动保障局

25

湖南省

长沙

《关于开展创建“零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

(湘劳社发[2002]178号)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6

株洲

27

衡阳

28

常德

29

湘潭

30

广西

南宁

《南宁市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

(南劳就服字[2005]47号)

市就业服务局

31

四川省

成都

《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

(川劳社办[2004]58号)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32

攀枝花

33

绵阳

34

南充

35

宜宾

合计

13

35

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文5

市政府发文2

市再就业办发文4

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文7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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