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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劳动就业部分摘编
2006-03-06

  一、"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新提高。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1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15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5%和8%以上,比"九五"期末增长81%和43.3%。城镇登记失业率近三年持续下降,去年控制在3.6%。五年新增城镇就业380万人,新增农村劳务输出286万人。经过近三年
的努力,惠及千家万户的农村五件实事取得显著成效,新建农村公路4.1万公里,基本实现了行政村通公路,改造草危房15.2万户,新增改水受益人口96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7%,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85.5%。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面分别达到96.8%、90.3%和99.4%。部分地区历史遗留的拖欠养老金问题得到解决,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纳入医疗保险范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全省实现城乡"低保"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127.5万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十一五"时期的发展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经济总量保持全国领先行列,全省人均生产总值力争2010年比2000年增加2倍左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逐步缓解,就业相对充分,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

  坚持富民优先,加快富民步伐。把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积极鼓励民众自主创业,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经济,增加经营性、资产性收入。随着经济发展,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提高最低工资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对困难群众的生活补贴。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7500元。

  努力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继续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加强就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多方面开发就业岗位,多形式促进充分就业。五年新增城镇就业400万人左右。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把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广大劳动者。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提高统筹层次。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提高保障水平。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三、努力为"十一五"发展起好步开好局

  做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继续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确保今年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完善和落实就业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妥善分流安置破产关闭、改组改制企业职工,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城镇新增劳动力、退役军人以及残疾人就业工作。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积极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执行和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和推行最低小时工资制。依法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乡镇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把进城就业农民纳入各项社会保险范围。根据物价和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低保标准。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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