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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回顾与总结
高度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新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18元,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8%和7%;比2000年分别增加3281元和921元,五年年均实际增长9%和5.9%。连续两年为民办8件实事,解
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业再就业规模扩大,五年新增城镇就业26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6万人。社会保障覆盖面拓宽,"两个确保"全面落实,五年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64亿元、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2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以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全面实施;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和最低保障工作稳步推进。救灾救济成效明显,五年累计投入救灾资金13.5亿元;投入扶贫开发资金52亿元,55万人解决温饱或越过贫困线。消费市场活跃,物价基本稳定,去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70亿元,年均增长11.7%。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继续改善人民生活
努力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以增加就业岗位、控制失业率为目标,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完善扩大就业与经济增长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建立长效就业机制,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提高就业质量,规范劳动关系,支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下岗人员再就业援助,抓好再就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及劳务输出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和规范就业中介组织。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的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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