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就业服务
 
 
天津市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劳动就业部分摘编
2006-03-03

  一、"十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回顾

  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

  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2639元和7202元,年均增长10.7%和10.5%。新增就业岗位91.3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
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基本建立,解决了部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大病医疗保险问题。

  二、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天津

  按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努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大力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完善就业政策和制度体系,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完善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定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坚决禁止拖欠工资、工程款或通过压低工资增加效益等行为。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企业年金等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个人账户。切实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等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住房货币化分配。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相关文章
湖南省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就业和劳动保障内容摘编03-11
甘肃省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就业和劳动保障内容摘编03-11
贵州省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就业和劳动保障内容摘编03-11
云南省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就业和劳动保障内容摘编03-11
河北省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就业和劳动保障内容摘编03-10


 
[ 关闭窗口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