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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视频会有两项内容:一是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工作;二是对培训就业重点工作进行调度。下面,我就这两个方面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大力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工作
刚才,部里几位同志对就业服务信息化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湖南、江苏、北京、湖北等省市的同志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做法,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形式活泼,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我再强调三点。
第一,做好就业服务信息化工作十分重要。做好就业服务信息化工作,是提升就业服务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增强政策落实效果的坚实基础。做好这方面工作,对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从搞好服务的角度讲,目前,影响全社会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已经逐步消除,而就业信息沟通不畅的矛盾更加凸显出来。这就要求就业服务信息化工作进一步适应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实现更广泛的联网,为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提供便捷服务。从进一步加强就业管理的角度讲,随着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普遍建立,就业服务与管理的许多工作逐渐下移。这就要求从最基层获得直接可靠的信息,把工作做实,使落实政策取得切实成效。从宏观决策的角度讲,劳动力市场监测和就业决策也需要大量准确、及时的信息作为基础和依据。当前,大家普遍感到就业工作的服务手段有了,政策框架有了,要使工作取得实效,并上一个新的台阶,必须在加强信息化的应用与推广上花大力气,下大功夫。
第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就业服务信息化工作任务繁杂,要求较高,我们要把握重点,狠抓关键环节,争取在短期内取得实效。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强化以城市为中心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这是整个信息化的基础。在这里强调四个方面:一是要统一规划。各地要把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纳入金保工程总体建设方案,协调好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险两大系统的建设,统一规划,整体推进;要围绕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服务对象的需求,研究和优化业务流程,提出完善信息系统的具体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把整个就业工作和各级服务机构联成一个整体,真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要狠抓应用。各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已有较好联网基础,现在要下决心真正用起来:要汇集更多的岗位信息和求职信息,要实现各级公共服务机构的信息的联网,还要千方百计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查询和使用信息提供方便,提高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的效率。三是要搞好监测分析。在前几年抓好职业供求信息监测分析的基础上,这次要增加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信息的监测分析,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就业工作其他信息内容列入监测范围。我们的目标,就是通过信息系统,使劳动保障厅局长坐在办公室,就能及时了解本地区就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准确信息,进行科学的调度、指挥和决策。四是建设好中国劳动力市场网和各地网站,构建就业服务管理的第二平台,使部、省、市、区直至街道各层在网站上实现全面沟通。
第三,精心组织,建立推进工作的协作机制。就业服务信息化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部里建立了主管部领导牵头,培训就业司、失业保险司、劳动工资司、技术指导中心与信息中心等部门,定期研究就业服务信息化工作的机制。各地也可以建立类似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推动工作。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确定本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指导各城市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上半年培训就业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春风行动(第一季度),组织实施再就业的“政策实效”行动、“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和“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第二季度),各地在推进就业再就业、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和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方面也有新的进展。今年1-6月份,就业方面,全国新增就业、实现再就业和“4050”人员再就业分别达到全年目标任务的
66%、52%和66%,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6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培训方面,全国共有385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328万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新技师、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也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一半以上。
(一)“政策实效”行动全面展开,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
今年4月份起,我们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以多下一份功夫落实政策,多帮助一批人员实现再就业”为主题的“政策实效”行动。各地通过开展排查、整改和重点督导,切实解决下岗失业人员集中反映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实效行动。各地将“政策实效”行动作为促进再就业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安排。有的省市通过开展“政策需求千人走访”活动,征询和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有的省市通过强化监督机制,即:查落实渠道是否畅通、具体措施是否完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看部门服务是否到位、工作方法是否得当、部门配合是否协调、服务对象是否享受,对再就业政策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有的省市在工作中突出“三个实效”,即在查找问题上讲实效、在解决问题上求实效、在促进就业上见实效,实实在在为企业和下岗职工服好务、解难题。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突破政策难点。各地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分类处理,重点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比如,对部门工作不到位的,提出明确的改进措施,并落实目标责任制;对政策操作办法不明确的,由联席会议机构或当地政府制定出更有效的操作办法;对部门间协调有问题的,由政府出面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并督促实施。各地还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对税费减免政策,实行“三优服务”,即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行合署办公和限时办结。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解决了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
三是强化就业服务,提高行动效果。有的地方通过加大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积极开发社区岗位以及再就业援助活动制度化等措施,落实就业岗位援助政策;有的地方通过积极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强化培训补贴与再就业效果挂钩,实行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政策相结合,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有的地方通过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开展人本服务,使更多劳动者得到政策的扶助。
(二)技能岗位对接活动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5月份起,在全国城市开展了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依托,以“满足企业急需,服务技能人才”为主题的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及时部署,认真组织,在三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搞好收集,增加信息量。各地普遍建立技能岗位和技能人才信息库,主动地与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和技能鉴定机构联系,及时掌握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变化,广泛收集技能岗位信息和技能人才信息,并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发布。
二是搞好对接,提高匹配度。各地抓住高校学生毕业前后求职集中的时机,有针对性地举办大中专毕业生大型招聘会和技工专场招聘会,增加企业与技能劳动者的供需见面机会。一些地方通过举办“百企万岗”大学生就业见习洽谈,实现见习对接。有的地方通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帮助有一定技能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三是搞好服务,扩大影响力。各地普遍加强了对技能劳动者和企业的服务工作,设立了技能岗位专用服务窗口,为技能劳动者和企业开展用工登记和求职登记,提供职业介绍、招聘登记、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一些省市对参加技能培训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培训补贴,帮助他们提高职业技能。各地还通过在公共职介网站开设专栏,为企业和技能劳动者提供用工招聘、政策咨询、维护权益等即时服务,进一步营造了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
(三)“民营企业招聘周”成效显著
6月6日至12日,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在全国100多个大中城市组织开展了以“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为扩大就业做贡献”为主题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招聘周期间,全国共组织6000多场招聘活动,组织55万余家企业参加招聘,达成就业意向近52万人,招聘周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各地对这次活动非常重视,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利用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岗位信息,印制了大量宣传和咨询材料。通过精心准备,做到了活动期间岗位信息数量足,职业指导针对性强,解答咨询清晰明了,维护权益及时有力。
各地在开展招聘周活动中,一方面,推进与“政策实效”行动、“技能岗位对接活动”的结合,与民营企业创业行动、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动的结合;另一方面,广泛开展招工招聘、创业项目推介展示、公益岗位现场对接和权益维护等活动,满足民营企业和求职者的需求,使企业和求职者都真正得到了实惠。同时,将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活动,组织媒体进行全面、深度的报道,起到了宣传促进、扩大交流的作用。
(四)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工作,启动东部人才培训工程
二季度,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高技能人才工作专题调研和技能人才抽样调查,了解了情况,摸清了底数。二是依托东部地区资源优势,组织实施了“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并于5月中旬召开了工程启动会。明确提出了率先实现素质就业转型,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健全技能人才评价鉴定体系,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四大任务。三是积极筹备召开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二季度,我们集中力量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并分别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结合文件的起草,我部还专门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全国高技能人才建设规划》,目前也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拟于近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各地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稳步推进,蓄势待发。
二季度,培训就业其他各项工作也有新的进展。5月份,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已将两项补助资金188.4亿元下拨到各省,地方也增加了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并轨工作与再就业工作更好结合,积极推进。各地还按照就业服务“新三化”的要求,加强了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继续清理农民工流动的制度性障碍,积极为进城求职农民开展就业服务,加强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就业立法工作也取得新进展,完成《就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分别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意见;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征求地方和行业部门意见。
今年以来,培训就业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能够在各个方面特别是在重点工作上取得成效,是全国各地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劳动保障部对大家表示衷心感谢。我们初步总结,可以归纳四点:一是运用新技术,探索新方法。今年年初,我们确定利用部里的视频会议系统,每个季度都组织召开一次培训就业工作情况通报会,既做到了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争取工作主动;又能扩大参与面,便于工作的整体推进,一竿子插到底。二是理清主线,抓住重点。按照劳动力市场供求规律和工作规律,在不同的时期,瞄准最需帮助的群体人员,组织实施相应的专项行动,既能获得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又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工作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力量实行重点突破,还有利于各地各显其能,开拓创新。三是合理摆布,远近兼顾。开展“政策实效”行动的同时,积极开展再就业政策总结评估工作,提出新的完善就业政策的建议;在抓培训工作的同时,集中力量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工作文件。既兼顾了当前的重点工作,又考虑到今后工作的延续。四是科学决策,整体推进。在工作指导思想、部署工作上更好地注意了培训与就业的结合,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就业拉动培训,注意与劳动关系工作、社保工作的衔接。希望各地也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做好培训就业工作。
三、关于做好三季度培训就业工作
今年下半年,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依然繁重。主要表现为“三老三新”:劳动力总体供大于求的老问题,与国际贸易摩擦以及汇率变化等因素对就业不利影响的新问题;体制转轨中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老大难问题,与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就业的新问题;劳动者技能不适应的老问题,与更多企业、地区出现的技能劳动者短缺的新问题。另外,灵活就业者就业不稳定问题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最近一段时间,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做出批示,对做好培训就业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7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上批示:“就业是关系民生和社会和谐的大事,也是我们长期面临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总结我们自己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借鉴国际上的有益做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就业问题的路子。”黄菊副总理随后批示:“锦涛同志批示非常重要,要认真贯彻落实。…请劳动保障部按照6月底研究就业工作专题会要求,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政策调研,完善工作。”
7月7日,黄菊副总理对创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做出批示,要求我部会同有关方面,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抓好创业培训。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还就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再就业、复员退转军人就业、防止就业歧视等问题做出批示。领导同志的这些批示,进一步强调就业是关系民生和社会和谐的大事,指出就业是长期面临的突出问题,要求我们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路子。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增强做好培训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7月22日,我部召开全国劳动保障厅局长座谈会,对上半年劳动保障工作进展情况、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进行通报,部署了下半年的工作。三季度的培训就业工作,要贯彻落实全国劳动保障厅局长会议要求,着重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继续开展“政策实效”行动和技能岗位对接活动。4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政策实效”行动,已取得一定效果,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各地政府要重视和抓好“政策实效”行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政策实效”行动,把落实政策的成效再提高一步。下半年,各地要利用再就业联席会议的机制,对政策落实中的问题,进一步认真研究解决,逐级检查任务完成、政策落实、资金到位的情况。对工作进展慢、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抓“政策实效”行动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要“榨油”,使政策发挥最大效应;另一方面也是为明年实施新的政策打好基础。三季度,各地还要继续开展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应将此作为检验新三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志,以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和效能为主线,更广泛地收集本地区用工需求信息,有针对性地继续开展岗位对接专项活动,普遍建立为企业用人服务的机制,开辟劳动者特别是技能劳动者实现就业绿色通道,打响技能就业、素质就业的牌子。
(二)筹备开好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全面推进职业培训工作。三季度,要在职业培训工作上取得新的突破。一是筹备开好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制定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各地要以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为契机,掀起职业培训工作的新高潮。要通过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快形成“政府指导、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培训工作新格局和“培养快、评价准、使用好、待遇优”的工作新机制。二是继续组织开展创业培训。现在创业培训已经成为一个品牌,要认真研究如何做大做强。部里将于三、四季度,组织召开全国创业促进工作推动会,总结试点城市创业培训和创业促进工作经验,对工作形成再推动。三是进一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东部7省和5个试点城市要按照上海会议的要求,在区域联合、公共实训平台建设、建立评价体系、构建职业能力新模式上,做到“四个率先”。东部地区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搞好了,就可以为全国带个好头,也能为中西部地区提供经验和更好的帮助、服务。下半年,部里还将就公共实训基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鉴定质量工作。强化鉴定的质量,要拿出切实的办法和措施,规范管理,整肃纪律。目前,鉴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少。下半年,部里要出台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办法,对违反规定异地办证、不经考核乱收费滥发证等行为严肃查处,严惩不贷。各地要加强自律,建立起质量督导、违规查处和通报制度,切实维护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权威性。
(三)进一步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着手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试点。这两项工作,都是国务院要求劳动保障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的重要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办9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维护农民进城就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按照国务院9号文件的要求和部里的工作安排,着手开展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试点工作。初步考虑是,在东部地区选择部分农民工人数较多、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较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较强的城市进行试点。目前,我部正在就试点内容、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等问题进行研究,形成意见后,再专门进行部署。希望东部各省在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同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中西部地区,要继续加强对劳务输出工作指导,上游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结合起来,下游与农民工维权工作结合起来。另外,部里和国务院扶贫办最近将联合发文,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与扶贫部门联手,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现有职业培训机构的力量和财政扶贫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职业培训和劳务输出工作力度。前一阶段,我们还完成国研室交办的五个课题,涉及到农民工流动就业、就业服务与培训、社会保障、工资和劳动保护等问题。这些研究报告,有的对指导当前工作具有现实意义,有的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我们将通过劳动保障报陆续刊登,希望大家注意学习研究。
(四)继续做好并轨和失业调控工作。为落实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05年底基本实现并轨”要求,我们已两次召开部分省份和中央管理企业并轨工作座谈会,统一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目前,没有实现并轨的省份都陆续出台了政策措施。下半年,已经实现并轨的地区要继续高度重视做好再就业工作,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果。尚未完成并轨工作的地区,要切实做好并轨人员的再就业、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劳动关系处理和生活保障等项工作。三季度,我们将对部分地区并轨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和重点督导,确保年底基本实现并轨的任务目标。
要进一步推进失业调控工作。二季度失业调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但发展很不平衡。目前已有13个省份出台了调控方案,并且正在积极推动所辖城市抓好落实工作。13个省份已有54个城市出台了方案,占所辖城市的三分之一。其中,广西、山东的全部城市、黑龙江80%的城市都出台了方案。我们要求,下半年,已经出台方案的省份,应指导所辖大中城市都要出台方案,并抓好实施工作。还没有出台方案的省份,要在下半年抓紧做好工作,尽快出台方案,并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这项工作。出台方案的目的,关键是引起政府领导重视,为建立失业调控政策机制创造条件。
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是失业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抓好。近来,有几户关闭破产企业出现了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多次做了批示,提出了要求。各地在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时,要着重抓好四项工作:一是严格把好三关:事前,严格审核职工安置方案,督促落实安置资金;事中,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安置方案,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事后,做好再就业服务和社保关系接续工作;二是指导企业在破产准备前期举办政策培训班,广泛深入宣传政策。要将举办政策培训班作为进入破产程序的一项必备条件;三是进入关闭破产程序后,由地方有关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组成督导小组,实行全过程监督指导并及时处理职工投诉;四是破产终结后,劳动保障部门要与企业及有关方面配合,举办再就业政策培训班,使职工了解离开企业后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求助途径,为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7月初,部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
(五)认真做好再就业政策的梳理和完善工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计划,今年6月,我们请各地总结2003年以来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评估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实际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按此要求,各地均上报了总结评估报告。我们在汇总各地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政策建议,并于6月底代表联席会议向黄菊副总理作了专题汇报。7月初,黄菊副总理赴吉林省进行专题调研并主持召开了东北华北7省区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总结就业再就业政策实施情况,听取各地意见和建议,研究新形势下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8月和9月还将再召开两个片会,国务院领导同志专题听取地方对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各地加强研究,做好相应准备。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及时向各地通报。
以上五项工作,前四项都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的进一步强化、深化和细化,主要依靠地方同志共同做好。第五项工作是新的工作,主要在国务院领导统一领导下由再就业部际联席会执行,各地做好配合跟进工作。
同志们,做好三季度的工作,对于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十分关键。希望大家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抓住重点,把握主动,再接再厉,推动三季度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全面完成全年培训就业任务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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