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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指导人员师资培训的通知(中就培函[2005]18号)
2005-05-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局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培训教师教学能力,提高培训质量,保障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顺利进行,部鉴定中心,决定今后将依据新修订国家职业标准和新编教
材,不定期组织开展职业指导人员培训教师及培训师培训,并定于5月在北京,举办首批职业指导人员培训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新修订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的结构及其变化;

  2、新版职业指导人员教材的重点、难点,及其关键教学技能点;

  3、全国统一鉴定命题的基本思路、题型,及其比重;

  4、职业指导人员培训课程的设计和教学组织;

  5、职业指导人员培训教学和教法。

  二、培训形式

  培训将采取专家讲座,学员演练互动式教学方式进行。

  三、考试及证书

  培训结束,将进行知识和案例撰写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 CETTIC职业指导人员培训教师岗位培训证书。

  请各参会人员准备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用于颁发证书。

  四、参会人员

  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教学人员。请各地严格审核参会人员资质,确保所推荐人员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能力。

  五、会议时间和地点

  6月1-6日。5月31日报到。

  地点:北京市长之家宾馆(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

  乘车路线:

  首都机场:乘坐机场巴士到三元桥下车换乘847、419路车至经贸大学下车,路西100米即到。

  北京西站:乘坐387路公交车到安贞里下车,换乘422、409路公交车至经贸大学下车,路西100米即到。

  北京站:坐地铁至雍和宫,换乘62路公交车至经贸大学下车;或乘坐713路公交车至经贸大学下车,路西100米即到。

  六:费用

  参会人员每人收会议费800元(不含资料费)。食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就业服务处

  联系人:胡新红 田光哲

  电 话:(010)84661035 84661033

  传 真:(010)84661030

  E-MAIL:hxh@osta.org.cn

  单 位: 市长之家宾馆

  电 话:(010)64922233转前台

  附件:职业指导人员师资培训报名表   点击下载

 

稿件来源: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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