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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小企业劳服企业第十三届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发布活动准备工作通知
2005-03-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指导部门、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小企业、劳服企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开展,根据工作安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在2005年6月初举办全国小企业劳服企业第十三届优秀质量管
理小组成果发布活动,审定优秀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推进者”、“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现将做好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小企业就业指导部门(以下简称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二○○五年度全国小企业、劳服企业第十三届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发布活动,加强业务指导,精心组织。要把参加活动作为转变观念,实现人本服务,为企业办实事的体现。

  二、推荐的发布成果时,应优先以现场工人为主体,并具有“小、实、活、新”,重视小组现场活动记录和凭证特点的质量管理小组;按照“企业自愿,严格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筛选和推荐。

  三、在成果的质量方面,应聘请本地区具有国家级诊断师资格的专家进行审定,从技术手法上予以把关,确保所推荐的成果真正代表本地区的实际水平;发布成果材料中应有国家级诊断师资格专家审定的意见;届时,中心将对各地聘请审定材料的国家级诊断师资格进行确认。

  四、每个地区推荐名额数为:优秀QC发布小组二个;优秀质量“信得过”班组一个;优秀质量管理推进者二名;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二个(每个单位只能推荐一个奖项)。

  五、对于连续两次参加成果发布并获得一等奖的小组单位,可直接向中心小企业就业服务处推荐(不占地方名额)。对连续三年参加成果发布活动并获得一等奖小组,本次活动将对其颁发特别奖。

  六、对于各地推荐的成果,中心指定专门机构进行提前预审;对预审通过的成果中心将正式函告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并予以注册登记,将其成果汇编成册,提供活动发布使用。

  七、本次活动要求获得 “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推进者”“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个人和先进单位,到会领取奖状并进行现场观摩;对不能参加活动领取奖状的视为自动放弃;请各有关单位推荐各类奖项时慎重审定。

  对于不按照规定多报的单位和个人,中心按照规定名额,以地方推荐的名额数从前往后以此类推确定各类奖项,并不再通知各地。

  八、各地要认真填写《全国小企业劳服企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全国小企业劳服企业质量管理“信得过”班组申报表》、《全国小企业劳服企业“质量管理推进者”申报表》和《全国小企业劳服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申报表》;各类申报表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并按照要求格式推荐成果发布材料;各地报送的申报表要经领导同意并签字、盖公章后, 随同推荐单位名单打印正式文件报送中心;同时,初步确定拟参加全国小企业、劳服企业第十三届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发布活动的单位、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八、各有关单位推荐材料的格式详见附件六,纸张为A4(21×29.7厘米)。

  八、各地推荐材料时间截止5月1日前(请各地务必按时推荐各类申报表和名单,逾期不予审定)。各地推荐参加发布的单位后,不能调换。

  发布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新甫、柏明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单位: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小企业处

  电话:(010)84661041、84661046

  传真: (010)84661040

  附件: 点击下载

  一、全国小企业劳服企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推进者”“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推荐条件

  二、全国小企业劳服企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全国小企业劳服企业优秀质量“信得过”班组申报表;全国小企业劳服企业“质量管理推进者”申报表;全国小企业劳服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申报表。

  

  

  中 国 就 业 培 训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技 术 指 导 中 心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稿件来源: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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