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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输入外来劳工政策
2004-11-03

  据香港教育统筹局公布的资料:香港特别行政区输入劳工政策如下:

  一、雇主必须优先聘用本地人填补劳工市场的职位空缺;

  二、如雇主确实未能在本地聘到所需人手,输入劳工填补职位空缺;

  三、为确保本地人有优先的就业机会,及防止输入劳工取代本地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雇主须向劳工处登记有关的职位空缺,并列出指定的期间;

  2、输入劳工的月薪不得少于本地工人的月薪中位数;

  3、在留港期间输入劳工只准按照标准的雇佣合约直接受雇于雇主,该合约须受香港所有劳工法例规管;

  4、完成雇佣合约后,输入劳工须返回原居留地;

  5、雇主如被发现违反香港劳工法例会被检控。经定罪或证实违反了输入劳工计划雇主将受到行政制裁,输入劳工的名额会被取消,以及日后的申请会被拒绝。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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